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0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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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永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谢嘉乐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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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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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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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震、徐亚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