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6-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及相关规定,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69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640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7.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62.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4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且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2010720095号《验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待支付(或置换)发行费用3,446,528.22元。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将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改造为年产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产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同时,根据新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延长3个月至2024年5月底。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亦未发生变化,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47,594.42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3]22010720100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的产品主要为自用,项目的实施主要用于保障新增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变更后的产能为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对于高品质圆铸锭的需求,不单独测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1)该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期;(2)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激烈,下游终端客户需求放缓影响消费电子铝型材的市场需求;(3)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处于开拓初期,整体毛利率较低。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并投产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贡献较小,但是长期来看,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会得到较大提升。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600.00万元(含63,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12个月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销户。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累计投资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银行理财及存款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的差额。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报告期内产线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累计实际产量/根据项目规划估算的累计产能。

注2:根据《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投产后,达产年均净利润20,230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6.5年(含2年建设期),其中第3年(生产经营期第1年)净利润10,977万元,第4年(生产经营期第2年)净利润17,481万元。

注3:项目2024年5月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累计实现效益-4,055.49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1)该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期;(2)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激烈,下游终端客户需求放缓影响消费电子铝型材的市场需求;(3)新能源及汽车铝型材业务处于开拓初期,整体毛利率较低。

注4: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年产10万吨再生铝及圆铸锭项目”的产品主要为自用,不单独测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减少未来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计划2026年度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拟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预计2026年度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42,000万元(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2026年度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6年度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外币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制度各项要求。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3.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亚仁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于2026年度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规划项目的顺利推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进行融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3.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0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本次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06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对象减持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亦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0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的资金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0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0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编制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详见《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必要的,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装备水平,扩大公司圆铸锭产能,实现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巩固公司在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定了本次发行方案,并同步拟定了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具了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具体承诺。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本次发行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现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2024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及黄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号),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黄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4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95号),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黄卫予以监管警示。

上述警示函及监管警示关注的问题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关于公司供货的哪些产品具有AI功能的提问时,未准确说明公司产品是铝制结构件材料且不具有AI功能,回复内容不严谨、不准确。

2.2025年2月6日,因公司时任董事长张景忠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3.4.1条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予以口头警示。

3.2025年6月6日,因关联方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第4.1.1条、第4.5.2条等规定,时任财务总监肖学东作为公司财务具体负责人对此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第4.3.5条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肖学东,关联方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予以口头警示。

4.2025年6月27日,因公司在向中国结算提交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时违反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黄卫予以口头警示。

对上述警示函、监管警示及口头警示关注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答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管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并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也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国内外政治稳定、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完成发行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次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510,746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因素;

5、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本次发行、现金分红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52.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29.46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2025年1-9月年化处理,年化后分别为10,870.03万元、9,905.95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此预测基础上按照下述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持平;(2)较2025年增加10%;(3)较2025年减少10%(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以上指标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公司净利润的规模无法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保持同步增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其精深加工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品有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其精深加工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与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一致。

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如下:

(一)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培育了一支优秀的专业人才队伍,并在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聚集了业内优秀的技术人才,建立了可持续创新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搭建了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基础。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储备

公司实施“人才兴企、科技强企”的发展战略,建立了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股权激励机制,以及“产学研”紧密合作的技术研发体系,拥有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成都市院士(专家)及西南交大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已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四川省成都市技术进步奖。

公司通过对合金配制、模具结构、挤压工艺和材料热处理工艺等一系列的技术攻关,对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产品成功进行了改良和开发。公司已掌握了高品质圆铸锭铸造技术、高品质铝合金配比技术、高精度铝合金挤压技术及自动化生产关键技术等铝制结构件、铝型材全流程生产技术,有效提升了产品品质的可控性及稳定性,并有效提升生产效率。

本次募投项目是基于现有生产工艺对能源进行升级改造,公司现有的研发实力、核心技术能力可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市场储备

公司一直专注于做大做强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业务,并不断开拓新客户、增加新产品品类。公司是国内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细分行业的专业厂家和核心企业,已成为全球知名品牌苹果、三星、谷歌、华为、小米、VIVO、OPPO等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智能穿戴等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供应商;同时,公司也积极开拓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业务,与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024年以来,受消费者更新需求、渠道补货、政策补贴以及新兴市场增长等因素的影响,全球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等市场均呈现复苏、增长态势。消费电子行业挑战与机遇并存,虽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等不利因素影响,但新兴市场需求及技术创新仍为行业提供长期发展空间,因而推动了在消费电子产品中被广泛应用的铝制结构件产业的发展。公司基于已有的优质客户资源,把握行业发展机会,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对股东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完成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作,并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及公司具体情况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巩固和拓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持续监督并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效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风险。

(三)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日常运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谨慎的决策;确保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期间间隔、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自愿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尽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自愿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其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福蓉转债”赎回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数量:1,529,000元(15,29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1,537,167.51元(含当期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1月29日

● “福蓉转债”摘牌日:2026年1月29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已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17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0.621元/股,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已触发“福蓉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福蓉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福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蓉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福蓉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实施“福蓉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明确了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项,并在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8日期间披露了12次关于实施“福蓉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1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福蓉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342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7月1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1月2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按此计算,计息天数为195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0%×195/365=0.5342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342=100.5342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及转股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8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福蓉转债”余额为1,529,000元(15,290张),占“福蓉转债”发行总额的0.2389%。

“福蓉转债”自2024年1月24日开始转股,截至2026年1月28日收市后,累计已有638,471,000元“福蓉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70,653,98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67,769万股的10.4257%。

截至2026年1月28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本次变动前数据以2026年1月23日股本结构为基准,详见202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福蓉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自2026年1月26日起,“福蓉转债”停止交易,2026年1月28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1,529,000元“福蓉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三)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福蓉转债”数量为15,29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537,167.51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6年1月29日。

(四)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福蓉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5,459,360股。总股本的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从而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回报。

三、转股前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比例变动情况

注:1、本次变动前数据以2026年1月23日股本结构为基准,详见202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福蓉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2、本次变动为持有股份数量不变,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1月10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2.35%股份的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6年1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1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两个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前述两个议案均属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和普通决议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1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10日

至2026年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冶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