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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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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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晟新材的日常经营需要,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借款等,公司近日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联晟新材提供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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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鼎胜新材
2、被担保人:联晟新材
3、债权人:建设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
6、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长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联晟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272,524.33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272,524.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86%。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和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润平方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459,64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97%,普润平方壹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96,51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4%。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两者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292,6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两者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8,585,34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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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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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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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及计划减持比例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929,267,213股计算。本公告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②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两者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292,6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两者合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8,585,34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