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1月制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及相关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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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但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政策、基差、资金、违约、操作、技术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专注于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PBAT可降解塑料、PBT树脂、黑色母粒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需采购PTA、苯乙烯、丁二烯橡胶、炭黑原料油等原材料,日常经营中存在因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采购成本上升、库存价格下跌等经营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规避和转移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三)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PTA、苯乙烯、丁二烯橡胶、炭黑原料油等产业链相关的期货及衍生品的场内、场外交易。交易场所主要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能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境内合法期货交易场所。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人员资质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且配备人员具备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PTA、苯乙烯、丁二烯橡胶、炭黑原料油等产业链相关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基差、政策、资金流动性、操作、技术、对手方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政策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险。
2、基差风险
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期货市场、现货市场均不利的风险。
3、资金风险
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4、违约风险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方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操作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6、技术风险
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管理制度
为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权限及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相关内容。
2、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套期保值决策小组授权和监督下开展,严格执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
3、加强账户资金监管
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4、提升业务能力
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水平,深度期现融合,提升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整体水平。
5、优化交易环境
建立“快捷、安全 ”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司继续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优化期现风险管理数字化系统,以规范程序、控制风险和提高效率。
6、完善止损机制
对于套保过程中风险敞口发生变化导致套保必要性下降,或预设定的止损条件,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评估并向套保决策小组提交风险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企业稳健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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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发生各类风险导致不满足套期会计准则适用条件的交易,公司按照其他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