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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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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2026-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02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同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预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1,000万元至33,000万元,预计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为6,000万元至8,000万元,该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经审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是否高于3亿元,2025年末净资产是否转正,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且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2、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31日起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0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

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认购高邮市恒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邮恒能”)持有的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18.5185%的股权,由高邮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经发集团”)受让股权。高邮恒能为高邮经发集团下属企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高邮经发集团将成为中科高邮的股东之一,并依《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相关权利及承担相关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高邮经发集团《会议纪要》通知。根据相关要求,高邮恒能所持有的中科高邮18.5185%股权受让方由高邮经发集团变更为高邮市邮开兴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邮开基金”),其余条件不变。原受让方高邮经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高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邮开基金的合伙人为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89%)、高邮经开招商发展有限公司(10%)、江苏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1%),实际控制人为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受让方变更系高邮市相关职能机构之间的主体调整,并未改变原交易的实质内容,未新增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及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受让方变更后,标的股权的转让方、转让比例、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核心交易条款均与原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保持一致,未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涉及需要重新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受让方变更无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

三、股权划转前后,中科高邮股本结构对照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方主体变更系根据属地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不会导致中科高邮的股权结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所持中科高邮的股权比例亦未发生变化,中科高邮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变更未改变原交易的商业实质,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告知函》、《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0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暨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1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高邮市恒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邮恒能”)拟将对公司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4,900万元、利息等)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全部转让给高邮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经发集团”),债权转让后,高邮经发集团成为借款人及被担保人的新债权人,公司对该笔借款的担保对象由高邮恒能变更为高邮经发集团,公司仍按照原担保方式(以所持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进行担保)对高邮经发集团所持债权继续提供担保。本次继续提供担保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高邮恒能与高邮经发集团系地方国资平台,本次债权转让暨继续担保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后,需报高邮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予以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债权转让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高邮经发集团《会议纪要》通知,根据相关要求,高邮恒能对公司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4,900万元、利息等)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由高邮经发集团变更为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兴区建设”),公司仍按照原担保方式对高邮兴区建设所持债权继续提供担保。原受让方高邮经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高邮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高邮兴区建设的实际控制人为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权出质登记已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被担保方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后认为:

1.本次被担保方变更系高邮市国资平台及属地开发区管委会之间的主体调整,未改变原债权转让及担保事项的商业实质,未新增担保金额、扩大担保范围或延长担保期限,未增加公司的担保责任及经营风险;

2.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新增或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未触发《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重新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的情形;

3.新被担保方高邮兴区建设与原被担保方高邮经发集团同属高邮市相关职能部门管辖范围内,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核心履约条件未发生不利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本次被担保方变更无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注1:2025年12月,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投资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及实控人陈继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科高邮支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罚息等,公司及实控人陈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已开庭,尚未判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除注1所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受让主体变系根据属地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更未改变公司的担保责任范围及承担方式,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高邮经发集团《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01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不排除后续经审计如有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为餐饮团膳和新能源光伏,公司在上半年开始延伸布局铝边框业务,形成相关业务收入,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92%至11.69%。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000万元至7,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亏80.04%至110.05%,主要原因系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存在资产减值影响所致。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不排除后续经审计如有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2025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4月16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1)关于“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根据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2025年末净资产为正,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险警示。

因2025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和审计,本次业绩预告预计的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因“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31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涉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选定媒体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