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
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890,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66号文准予注册,于2019年12月18日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2月2日起,对本基金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在存续过程中的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被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该金额的除外)。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期间,若当日有效净申购(指当日有效申购申请的总量减去当日有效赎回申请的总量之后的增长量)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资产净值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含80亿元人民币),则对该日所有有效申购申请予以确认。
2、若T日的有效净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超过8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全部或部分交易申请,或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具体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需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式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80亿元-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赎回的有效金额(如有))/T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T日提交的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情况,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采取提前结束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或暂停申购的方式以控制本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上限,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投资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因本基金每日规模和赎回金额不同,每个开放日的可申购额度以及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同开放日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1日
银河睿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并限制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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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银河睿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3)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2月2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限制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请金额大于100万元,则10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万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金额大于1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万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4)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
(5)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站:www.cgf.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2、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风险提示: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