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1、非独立董事:陈伟民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程先生、马小智先生、莫京先生。
2、独立董事:刘长青先生、邱大梁先生、朱岩梅女士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刘长青先生(独立董事),委员为邱大梁先生(独立董事)、朱岩梅女士(独立董事)。
2、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陈伟民先生,委员为马小智先生、邱大梁先生(独立董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邱大梁先生(独立董事),委员为朱岩梅女士(独立董事)、马小智先生。
4、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朱岩梅女士(独立董事),委员为刘长青先生(独立董事)、李程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已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主任委员(召集人)刘长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总经理:陈伟民先生
2、副总经理:李程先生、莫京先生、吕品先生、王辉先生
3、财务总监:莫京先生
4、董事会秘书:吕品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常晓艳女士
6、审计部负责人:欧君明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吕品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常晓艳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号码: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独立董事邓建新先生、毕晓婷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原副总经理张东杰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说明
上述任期届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战略布局、信息披露等方面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附件:
陈伟民,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专业研究生,经济师。2004年6月入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风控总监、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陈伟民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程,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历任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广东广盐乳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招商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李程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莫京,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职深圳市兴鹏海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金钱饲料(珠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高速公路石油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莫京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莫京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品,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12年3月在康普科纬讯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产品总监;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在中航工业电子任投资管理部部长;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在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部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3年7月为航科毅卓(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3年8月入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吕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吕品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辉,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英国诺丁汉大学运营与供应链管理专业硕士。2013年3月入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CEO助理、总裁办主任、数字化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集团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王辉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常晓艳,女,1980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兆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大鹏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2005年6月入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总监。
截至目前,常晓艳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经查询核实,常晓艳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欧君明,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天津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毕业,学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2年12月于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于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主管;2004年7月至2006年5月于TCL显示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任财务副经理;2006年6月入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深度业务集群财务副总监、稽核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欧君明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经查询核实,欧君明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5楼503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伟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刘长青先生、邱大梁先生、朱岩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刘长青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3、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陈伟民先生、马小智先生、邱大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陈伟民先生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4、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邱大梁先生、朱岩梅女士、马小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邱大梁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5、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朱岩梅女士、刘长青先生、李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朱岩梅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6、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陈伟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7、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程先生、莫京先生、吕品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8、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莫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9、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吕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10、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常晓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11、最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欧君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5楼50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东2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25,794,7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9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61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11,732,8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8541%。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19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437,527,52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847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1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279,1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96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伟民先生、李程先生、马小智先生、莫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通过《提名陈伟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423,833,52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85,10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1.1747%。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伟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伟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通过《提名李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423,766,5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18,15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8871%。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通过《提名马小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423,996,42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48,01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1.8745%。
本议案获得通过,马小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通过《提名莫京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423,766,61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18,20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8873%。
本议案获得通过,莫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邱大梁先生、刘长青先生、朱岩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通过《提名邱大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423,800,60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52,19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1.0333%。
本议案获得通过,邱大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通过《提名刘长青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423,768,20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19,78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8941%。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长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通过《提名朱岩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423,772,72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24,30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9135%。
本议案获得通过,朱岩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436,196,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6957%;反对1,2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2831%;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0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47,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07%;反对1,2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02%;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