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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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廖朝晖、葛勇、王文荣、吕成龙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提出低风险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的申请,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等以合同签署或银行批复为准。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低风险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的申请,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等以合同签署或银行批复为准。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晓华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 2026-00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对关联交易程序与披露的相关规定,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在未经股东会审议前,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额度与关联人发生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预计2026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仁包装”)销售商品,预计2026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深圳兴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鑫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出租房屋、销售水电及管理服务;预计2026年房租、销售水电及管理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劲嘉”)及其控股子公司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预计2026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安徽安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安泰”)采购及销售商品,预计2026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香港赫克乐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克乐斯”)销售商品,预计2026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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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具体交易类别和发生金额可以在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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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重庆宏声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279.277万元
2.法定代表人:蒲晓辉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承印烟草商标、药品商标、食品商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产品包装设计;防伪包装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物联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户外广告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重庆宏声总资产为893,992,218.22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81,185,352.74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4,979,395.54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2,549,655.4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重庆宏声46%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重庆嘉鑫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重庆宏声0.1%股权,重庆宏声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重庆宏声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申仁包装
1.注册资本:人民币11,330万元
2.法定代表人:焦君义
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自有物业租赁;承接包装材料的制版、印刷及生产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有形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申仁包装总资产为787,125,584.50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630,329,858.48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0,106,528.32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368,185.7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申仁包装35%股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晓华为申仁包装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申仁包装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申仁包装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兴鑫互联
1.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纪凯
3.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兴鑫互联总资产为957,104,846.75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69,080,531.33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4,531,952.4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161,447.6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兴鑫互联44.5%股权,兴鑫互联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兴鑫互联的投资收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元丽、富培军为兴鑫互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兴鑫互联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贵州劲嘉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何承鹏
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经营包装材料,承接包装材料的设计、制版,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房屋租赁。)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州劲嘉总资产为642,597,140.4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82,049,883.63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9,657,675.60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2,986,131.2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贵州劲嘉49%股权,贵州劲嘉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其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贵州劲嘉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贵州劲嘉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五)安徽安泰
1.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谢汉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徽安泰总资产为639,303,388.85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567,614,846.31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827,979.4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1,067,684.6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香港”)持有安徽安泰48%股权,安徽安泰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其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安徽安泰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安徽安泰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六)赫克乐斯
1.注册资本:2,000万港币
2.执行董事:吕伟
3.经营范围:贸易、货物进出口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赫克乐斯总资产为78,035,723.45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1,723,548.38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534,767.95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671,095.2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持有赫克乐斯40%股权,赫克乐斯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赫克乐斯的投资收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吕伟为赫克乐斯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赫克乐斯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赫克乐斯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七)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7,8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张崇明
3.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商标印刷、承接制版业务)(印刷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及包装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生产、销售:烟用接装纸、内衬纸、拆封拉线、BOPP薄膜、卡纸、礼品盒及其他包装材料、胶粘剂(不含危险品)、打火机、过滤嘴及其他烟用产品;实验室检测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及国家违禁品)、搬运装卸、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佳信(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2024年12月,佳信(香港)有限公司以减资的方式退出持有的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30%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在2025年12月4日前,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八)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资本:3,046.875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宋相明
3.经营范围:新型包装材料及包装装潢印刷品的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商品商标的设计、印刷;经销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印刷材料;商务信息咨询;印刷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291,393,918.09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94,691,927.51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602,083.9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007,669.0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与公司的关系:2024年9月,公司转让持有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8%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李青山、高级管理人员吕伟兼任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5年8月,公司受让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8.87%股权,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不再为关联交易。
(九)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资本:750万美元
2.法定代表人:崔清华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包装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94,097,359.4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10,924,960.36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941,583.2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46,684.7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与公司的关系:2024年11月,公司、中华香港分别转让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41.61%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李青山、财务负责人富培军兼任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截至2025年11月14日前,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以上关联法人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拟与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违反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6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在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