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调整为9名,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以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保持3名不变,故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同时,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的反映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912.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上述金融资产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预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66.05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4.86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8.8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预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56.78万元。
2、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经测试,结合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公司2025年度预计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289.98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承接临床后期及商业化生产而先行建设的公司募投项目“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其产能释放进度仍面临阶段性挑战。尽管公司CDMO业务2025年度实现收入相较上年同期保持稳定,但目前主要收入来源仍集中于临床前及临床早期的相关项目。这类项目的特点与商业化生产平台的高投入、大规模运行模式尚未能完全匹配,导致该平台的整体产能利用率仍处于低位,固定成本未能被充分覆盖。同时,受生物医药行业研发周期等因素影响,早期项目向后期特别是商业化阶段的转化进度仍略缓于预期,导致平台产能的爬坡与释放进一步延后。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项目结构与运营效率,加速推动后续阶段项目的落地,以逐步提升产能利用率。公司管理层对生物药CDMO的长期市场需求及自身技术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保持信心,并将坚定不移地推动项目管线向商业化阶段发展,以期早日实现平台产能的全面释放。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912.81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1,912.8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是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综合判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为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1、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2,094.77万元左右,同比增加99.50%左右。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1,441.41万元左右,同比增加218.86%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2024年利润总额:3,642.86万元。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5.23万元。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8.59万元。
(二)2024年每股收益:0.19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5,500.00万元,整体相较上年同期增长约为19.43%,整体业务继续延续稳健的增长势头。其中,产品业务板块依旧表现强劲,伴随着客户管线的不断向后推进,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加大。产品业务为公司整体发展继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CDMO服务业务板块收入在2025年度依旧面临挑战,整体相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
2025年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较上年同期增长约为2,100.0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业务板块凭借显著的毛利率优势,随着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公司利润贡献重要增长支撑,这也充分体现了公司通过技术研发、生产工艺优化和市场快速响应等方面逐步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产品亦获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
(二)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税务影响
2025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至15%,使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减少约1,100.00万元。
(三)资产减值影响
2025年度,公司业绩依旧受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影响。一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扰动以及部分客户经营状况变化的影响,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时间变长,速度放缓,故基于谨慎性的原则考虑,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266.05万元。同时,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约356.78万元。此外,为承接临床后期及商业化生产而先行建设的公司募投项目“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其产能释放进度仍面临阶段性挑战。尽管公司CDMO业务本报告期内收入相较上年同期保持稳定,但目前主要收入来源仍集中于临床前及临床早期的相关项目,这类项目与商业化生产平台的高投入、大规模运行模式尚未能完全匹配,导致该平台的整体产能利用率仍处于低位,固定成本未能被充分覆盖。同时,受生物医药行业研发周期等因素影响,早期项目向后期特别是商业化阶段的转化进度仍略缓于预期,导致平台产能的爬坡与释放进一步延后,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结合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约1,289.98万元。
上述三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约1,912.81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了较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的使用效率。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增选JIFENG DUAN(段继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JIFENG DUAN(段继峰)先生,1961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天津医科大学医学硕士、通过美国医师执业考试 USMLE(United States Medical Licensing Examination),取得了美国外国医学院校毕业生教育委员会(Educational Commission for Foreign Medical Graduates, ECFMG)的认证证书(美国医学博士(MD))。1987年9月至1989年10月,任天津医药科学研究所药理学助理研究员;1989年11月至1993年11月,任美国南阿拉巴马大学药理系博士后;1993年11月至1998年8月,任美国Lexingen Pharmaceuticals公司药理研究员;1998年9月至2003年3月,任美国Synta Pharmaceuticals公司研发部经理;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任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药理部高级总监;2008年3月至2022年2月,担任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担任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IFENG DUA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JIFENG DUAN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0,944,779.75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02,665,400.00元,超募资金为1,008,279,379.75元。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5%。
● 公司承诺: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简述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9.508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3,705,576.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944,779.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已全部予以结项,同时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四方协议》已相应终止。
三、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10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回购期限届满日2024年10月27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70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4,772,460股的比例为1.0662%,最高成交价为5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9元/股,使用超募资金成交总金额5,100.23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5,100.2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回购公司股份。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结合公司目前超募资金的实际情况,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系新规实施前发行完成取得,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中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新旧规则适用的相关要求。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1月23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调整为9名,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以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保持3名不变。基于上述情况,故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同时,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的资产过户工作已经完成。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调整为9名,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以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保持3名不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董事会同意增选JIFENG DUAN(段继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JIFENG DUAN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予以结项,同时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结合公司目前超募资金的实际情况,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12月3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公司正在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授权相关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现为确保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顺利落地,进一步提高本次交易决策及实施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在符合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具体方案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交易后续重组对价股份发行及配套募集资金股份发行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次交易进展确定并实施后续重组对价股份发行及配套募集资金股份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事项;
2、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后续重组对价股份发行及配套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
3、根据本次交易的分期发行的情况,对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在本次交易每批次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股份本次交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上市、登记和锁定等相关事宜;
5、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交易涉及的全部批次股份发行及配套募集资金(如有)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提议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7日
至2026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相关证明于2026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名)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5、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对应的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二)会议费用及其他须知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自理。
2、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3、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