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份主要生产数据提示性公告

2026-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份主要生产数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1月份,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06.3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3%;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5384.7万吨,同比增长3.2%。

本公告所载业务数据属于快速统计数据,与最终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对外出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金出借对象: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出借方式:包括企业直接出借、委托贷款等

● 资金出借金额:2026年对外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11亿元(不含向关联方出借资金)

● 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36个月

● 资金出借利率:视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资金用途、税收法规等实际情况,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 本次出借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出借资金事项主要为了发挥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优势,同时为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资金出借事项概述

(一)出借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充分发挥资金集中管理优势。一是,为盘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各股东或其指定的境内关联企业或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资金出借。二是,为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与其他股东方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资金出借。

综上,根据公司2026年资金预算安排,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对外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11亿元(不含向关联方出借资金),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36个月,资金出借利率视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资金用途、税收法规等实际情况,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对外出借资金的出借方和借款方情况具体如下:

1、资助对象(出借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资助对象(出借方):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资助对象(出借方):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4、资助对象(出借方):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资助对象(出借方):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6、资助对象(出借方):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二)出借资金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借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出借资金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一是,为盘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各股东或其指定的境内关联企业或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资金出借。二是,为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与其他股东方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资金出借。

经过综合风险评估,上述借款方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和信用状况,且还本付息履约情况良好,借款风险较低。本次出借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资金出借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检索查询,被资助人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此前未对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公司与被资助人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检索查询,被资助人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于上一会计年度对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人民币2.45亿元的资金出借,不存在对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公司与被资助人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检索查询,被资助人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此前未对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公司与被资助人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检索查询,被资助人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被资助人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不存在财

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检索查询,被资助人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于上一会计年度对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了人民币9.45亿元的资金出借,不存在对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公司与被资助人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检索查询,被资助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被资助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于上一会计年度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人民币3.22亿元的资金出借,不存在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出借资金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向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6家借款方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11亿元,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36个月,资金出借利率视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资金用途、税收法规等实际情况,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资金出借明细详见本公告“一、资金出借概述”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出借资金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出借资金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4家借款方在本次审议出借资金事项前对出借资金还本付息的履约情况良好。

(二)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向借款方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向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向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向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上述资金出借事项的4名借款方的关联股东方(包含其指定公司)将在资金出借事项实际发生时对资金出借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资金出借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尚未最终确定。

(三)如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5家借款方不能按资金出借合同(包括其展期协议,若有)按时支付本金、利息和罚息,出借方将根据约定按借款方拖欠的本金、利息和罚息金额,在借款方或借款方关联股东方所享有的可分配股利或直接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予以等额扣除。

(四)公司将持续对出借资金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资金出借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1月30日,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经过综合风险评估,借款方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和信用状况,且还本付息履约情况良好,借款风险较低。本次出借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向借款方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11亿元(不含向关联方出借资金),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36个月,资金出借利率视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资金用途、税收法规等实际情况,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资金出借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六、累计出借资金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出借资金后,公司累计出借资金金额及逾期金额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有效履行职责,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责任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能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履职提供切实保障,从而提高管理层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购买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在国际港务大厦(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1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于福林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6年度预算报告》。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2026年度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预算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上港集团2026年度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过综合风险评估,借款方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和信用状况,且还本付息履约情况良好,借款风险较低。本次出借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一)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对外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11亿元(不含向关联方出借资金),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36个月,资金出借利率视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资金用途、税收法规等实际情况,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明细如下:

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借款方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出借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二)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根据持股比例,在2026年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12个月,资金出借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资金出借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上述资金出借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2026年对外出借资金的公告》及《上港集团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港集团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的议案》,同意上港集团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上港集团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的议案》,同意上港集团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人民币400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境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涵盖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委托借款、企业借款、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自贸区债券、公司债券、境内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及债务融资相关的授信额度的申请。融资主体包括公司及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港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董事会同意修订《上港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上港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通报了《上港集团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即:《上港集团2026年行政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上港集团2026年行政工作报告》,并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2026-00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根据持股比例,在2026年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出借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12个月;资金出借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 本次出借资金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不含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1.25亿元。

● 本次出借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出借资金事项主要为了发挥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优势,同时为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出借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原因

为发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优势,同时为缓解子公司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港务”)的资金压力,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武汉港务其他股东方拟按照持股比例向武汉港务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资金出借,具体情况如下:

(二)出借资金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本议案无关联董事),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在2026年根据持股比例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借资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出借资金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借款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上港集团副总裁王海建先生担任武汉港务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武汉港务为上港集团的关联法人,上港集团向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检索查询,被资助人武汉港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于上一会计年度对武汉港务提供了人民币1.25亿元的资金出借,不存在对武汉港务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持股比例,在2026年向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12个月,资金出借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出借资金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向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支持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同时,资金出借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相关规定程序,武汉港务其他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金出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出借资金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借款方武汉港务对出借资金还本付息的履约情况良好。公司将持续对武汉港务出借资金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资金出借风险。

六、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年1月30日,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本议案无关联董事),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根据持股比例,在2026年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12个月,资金出借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资金出借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上述资金出借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港集团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的议案》,同意上港集团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上港集团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的议案》,同意上港集团向关联参股公司武汉港务出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借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累计出借资金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出借资金后,公司累计出借资金金额及逾期金额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