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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6-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4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关联方简称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考虑到2026年业务发展需要,对2026年度全年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进行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36,454万元。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戴继锋、刘宝龙、宋为兔、邢占飞、李永忠、纪玉虎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备注:1.因公司关联方博源集团和博源实地下属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在“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及销售产品”类别中予以一一列示,故将以上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以同一关联方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最终情况及经审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方介绍

(一)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武少国

2.注册资本:85,4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庙滩村

4.经营范围:煤炭勘探服务、开采、洗选、加工、运输及销售;煤炭机械设备的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物业、劳务服务;房屋租赁。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838,860.95万元,负债总额637,444.67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26,912.81万元,净利润83,942.53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蒙大矿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蒙大矿业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蒙大矿业提供劳务,劳务费按协议结算,蒙大矿业为公司子公司供应煤炭及提供皮带运输服务,蒙大矿业具备向公司子公司供应煤炭及提供运输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二)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2.注册资本:11,857.1428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纬四街以南、经六路以西

4.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批发,煤炭洗选,化工产品批发(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装卸搬运,对外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宿,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肉、禽、蛋、奶批发,餐饮服务,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铁矿石、铜精粉、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18,222.83万元,负债总额108,382.1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51,869.69万元,净利润1,255.89万元。

6.关联关系:博源实地为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任博源实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四)项的规定,博源实地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实地地处中蒙口岸,上游拥有稳定的蒙古国优质煤炭货源,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煤炭的资质与实力。

(三)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戴连荣

2.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4.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391,658.06万元,负债总额2,651,049.73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901,154.03万元,净利润153,610.40万元。

6.关联关系:博源集团为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博源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住宿、培训、餐饮等劳务,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具备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的资质与实力。

博源集团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公司向博源集团支付担保费费率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若公司为博源集团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将按照同等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

(四)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苏占荣

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化工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出图、复印;水处理药剂(聚天冬氨酸)的销售以及水煤浆添加剂(木质素磺酸钠)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09,836.47万元,负债总额92,821.8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0,767.53万元,净利润1,346.01万元。

6.关联关系:工程公司为博源集团参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工程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工程公司具备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及相关药剂产品的资质与实力。

(五)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育军

2.注册资本:103,239.9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纳林河化工项目区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住房租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55,762.97万元,负债总额155,983.6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53,175.37万元,净利润38,949.10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中煤远兴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中煤远兴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中煤远兴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采购、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劳务,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独立董事认为发生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3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贷款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综合业务。银行授信的抵质押、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股权质押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贷款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申请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人、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3.法定代表人:戴连荣

4.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4年4月8日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7.与公司关联关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27,929.6875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8月9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天然碱开采、加工及销售。

7.与公司的关系: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融资需求以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申请贷款所需的质押担保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7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博源集团的通知,其将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并重新办理了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博源集团将上述82,000,000股股份质押给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鑫支行,为其子公司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及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连荣;

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2)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14号楼1屋101室;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危险品)。

(3)博源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中稷弘立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截至2025年9月30日,博源集团总部有息借款总余额为64,650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1,000万元,未来半年至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10,800万元。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4,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3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2%,对应融资余额约1,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45,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2.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2%,对应融资余额约11,800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稷弘立无有息借款。

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的流动性正在逐步恢复,博源集团还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盘活股权、不动产等资产,尽快化解债务。

3.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和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博源集团本次质押股份82,000,000股的原因是为其子公司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4.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及平仓风险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主要是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为其自身融资和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资金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对外投资等,目前无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质押展期、追加其他担保等措施化解平仓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控股股东与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公司将持续关注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督促并协助博源集团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5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和解协议暨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执行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仲裁的第一被申请人。

3.和解金额:公司向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大矿业)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1,889,145,230元,各方当事人同意:用公司持有蒙大矿业34%股权对应的未分配利润抵顶公司向蒙大矿业案涉裁决书项下的支付义务;公司向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支付维权费用合计12,471,383.31元(包括仲裁费、保险费、保险保全费以及扣除互抵后的律师费)。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裁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在以前年度已确认预计负债11.49亿元,扣除公司因持有蒙大矿业34%股权享有的资本化投入6.42亿元,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产生影响金额约1.23亿元。

公司近日收到中煤能源和蒙大矿业发来的《关于催告履行仲裁裁决的函》,依据仲裁裁决(〔2025〕中国贸仲京裁第2936号),公司和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大)对应向中煤能源及蒙大矿业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中煤能源及蒙大矿业有权要求公司单方?承担案涉裁决书项下的债务,要求公司尽快全面履行裁决的全部款项。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经公司与中煤能源和蒙大矿业协商,在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方将签订《和解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邮寄的仲裁通知书,中煤能源因蒙大矿业增资扩股协议纠纷提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

2025年12月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2025〕中国贸仲京裁第2936号),被申请人(博源化工、上海证大)向蒙大矿业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人民币1,889,145,230元;被申请人(博源化工、上海证大)向中煤能源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19,000元、保全费人民币4,250元、保全保险费人民币792,548.36元;博源化工和上海证大就其向中煤能源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二、签署和解协议暨仲裁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与中煤能源和蒙大矿业协商,三方拟定了《和解协议》,在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案涉裁决书确认的给付义务

1.公司向蒙大矿业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人民币1,889,145,230元。

2.公司向中煤能源支付维权费用合计为12,471,383.31元(包括仲裁费、保险费、保险保全费以及扣除互抵后的律师费)。

(二)关于案涉裁决书项下债务的支付方式

1.和解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公司向中煤能源一次性支付维权费用12,471,383.31元。

2.针对案涉裁决书项下公司向蒙大矿业支付的探矿权价款差额人民币1,889,145,230元,各方当事人同意:用公司持有蒙大矿业34%股权对应的未分配利润抵顶公司向蒙大矿业案涉裁决书项下的支付义务。

3.中煤能源和公司双方共同推动:在和解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蒙大矿业分红所必备的决议程序,公司应得分红金额不低于探矿权价款差额人民币1,889,145,230元。只要满足“公司应得分红金额不低于探矿权价款差额人民币1,889,145,230元”之情形,中煤能源和公司在股东会上应表决通过分红事宜。

4.蒙大矿业股东会作出分红决议后,各方当事人同意:为提高款项支付效率,在探矿权价款差额1,889,145,230元范围内,蒙大矿业无需向公司账户支付相关分红款,而是由蒙大矿业直接实施“分红款”与“公司对蒙大矿业支付义务”的抵顶事宜,各方当事人积极配合完成相关财务会计手续的办理事宜。

(三)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安排及承诺

1.公司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履行完毕后,中煤能源、蒙大矿业承诺:不向公司主张“自案涉裁决书确定的公司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期间的各类款项的利息。

2.如公司未能全面履行和解协议,则中煤能源、蒙大矿业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案涉裁决书的规定主张相关迟延履行利息,并根据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煤能源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资产的相关查封冻结事宜。

(四)其他重要事项

和解协议自中煤能源、公司、蒙大矿业三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和解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经协商可签署《补充协议》。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本次裁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在以前年度已确认预计负债11.49亿元,扣除公司因持有蒙大矿业公司34%股权享有的资本化投入6.42亿元,预计本次裁决影响公司2025年度损益金额约1.23亿元。计提预计负债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1日、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核销资产及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3.鉴于本次中煤能源主张公司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与上海证大连带责任的全部款项,而公司与上海证大的责任划分目前尚未确定,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择机向上海证大启动相应追偿程序,具体追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2936号)。

2.中煤能源发来的《关于催告履行仲裁裁决的函》。

3.蒙大矿业发来的《关于催告履行仲裁裁决的函》。

4.公司与中煤能源和蒙大矿业拟签订的《和解协议》。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6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14:5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参会时提供原件),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预留联系电话。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9:00-11:30,14:30-17:00。

(五)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祥、禹健雄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七)会议预期半天,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博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02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6年2月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戴继锋、邢占飞、李永忠、董敏,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宋为兔、纪玉虎、张世潮、李要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继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戴继锋、刘宝龙、宋为兔、邢占飞、李永忠、纪玉虎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2月制定)》。

4.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永忠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和解协议暨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