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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7日

至2026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26年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贾女士

3、电话:010-56735855

4、邮箱:ir@ccsoln.com

5、邮编:100052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郝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郝秀琴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提名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郝秀琴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意提名郝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郝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郝秀琴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供应链”)的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陕煤供应链5.6667%股权无偿划转给陕西国际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后,持有陕煤供应链的股权比例不变,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4:30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附件:郝秀琴女士简历

郝秀琴,女,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曾在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河南财经学院任教,2010年3月至今任教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5月至今担任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郝秀琴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郝秀琴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供应链”)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近日,公司收到参股公司陕煤供应链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陕煤供应链的其他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陕煤供应链5.6667%股权无偿划转给陕西国际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同意转让并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继续持有陕煤供应链49%股权,陕煤供应链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陕煤供应链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近日,公司收到参股公司陕煤供应链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陕煤供应链的其他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陕煤供应链5.6667%股权无偿划转给陕西国际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继续持有陕煤供应链49%股权,陕煤供应链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2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陕煤供应链的其他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5.6667%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同意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具体事宜。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陕煤供应链5.6667%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3)其他信息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获得陕煤供应链其他股东关于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书面声明;陕煤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后,持有陕煤供应链的股权比例不变,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