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2026-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6临-00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指定王万强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指定公司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53))。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万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董事长闫云胜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并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闫云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9-2098828;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000937@jzny.com.cn

联系方式: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