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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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2026-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52,7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999,974.60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软件园支行账号为103307746042的银行账户139,085,300.00元;开立在西安银行向阳支行账号为382011580000047922的银行账户114,000,000.00元;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为129907180410960的银行账户44,168,675.18元;共汇入人民币297,253,975.18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4,745,999.42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4,477,357.9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686,324.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292.23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10月19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103307746042中的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办理了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凭证。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