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2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6-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15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总数由5,573,503,169股增加至6,367,153,962股,注册资本由5,573,503,169元变更为6,367,153,962元。现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条款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按照主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6号)同意注册,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73,503,169股增加至6,367,153,96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573,503,169元变更为6,367,153,962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后,按照主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或“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3,650,7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5.0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6,928,936.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071,058.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0日到位,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6)第110C00001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43,071,058.53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00,000,000.00元。因此,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子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子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子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三)募投项目涉及差旅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子公司运营效率,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账户操作。

(四)子公司对于部分材料的采购会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以便降低采购成本,上述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会同时涉及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能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若拆分用途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操作实践,也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

综上所述,子公司需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子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子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子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定期汇总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三)子公司财务管理部按月度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款申请,按子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四)保荐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采取现场核查、邮件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核查与问询。

五、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汽蓝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2亿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2月6日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43,071,058.53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00,000,0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北汽新能源将通过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实施,并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北汽新能源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2月6日,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汽蓝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747.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3,650,7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5.0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6,928,936.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071,058.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0日到位,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6)第110C00001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43,071,058.53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00,000,000.00元。因此,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年2月6日,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179.0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68.87万元,共计48,747.90万元。

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21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公司一层蓝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7日

至2026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全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六、其他事项”)。

(四)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9:3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公司访客接待室。

六、其他事项

通讯方式:

电话:010-53970788

邮箱:600733@bjev.com.cn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5 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女士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1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根据公司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3,650,7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5.0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6,928,936.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071,058.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0日到位,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6)第110C00001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43,071,058.53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00,000,0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2月6日,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议案已取得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6号)同意注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3,650,7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5.0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6,928,936.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071,058.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0日到位,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6)第110C000018号《验资报告》。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43,071,058.53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000,000,0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按上述要求投入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5年12 月10日,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北汽新能源适时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披露的《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8)。2026年2月6日,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汽新能源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协议”),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实施募投资金项目的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本协议的甲方

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0279000001470643/2000000911888 ,截至2026年2月2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杨宇威、刘世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6年1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5,573,503,169元变更为本次发行后的6,367,153,962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179.0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68.87万元,共计48,747.90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三个月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具体事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20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三个月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

● 投资金额: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其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加投资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93,650,7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5.0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6,928,936.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3,071,058.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0日到位,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6)第110C00001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向以下项目: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公司截至2026年1月31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占调整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四)投资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事宜,投资产品种类包括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三个月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

投资产品要求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三个月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具体事宜。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选取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三个月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其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内容进行,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认购银行存款产品通过“银行存款”、“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等会计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三个月大额存单方式存放,增加存款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拟以协定存款、7天通知存款、三个月定期存款、三个月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