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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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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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姚星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自会议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后正式任职。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对选举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姚星江先生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姚星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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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姚星江,男,1983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下属东方热电事业部部门经理,2026年2月起任公司职工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星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姚星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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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2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2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选举缪汉根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缪汉根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选举杨天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缪汉根先生(主任委员)、杨天威先生、计高雄先生、任志刚先生4人组成;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许金叶先生(主任委员)、袁建新先生、任志刚先生、姚星江先生4人组成;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袁建新先生(主任委员)、缪汉根先生、许金叶先生、任志刚先生4人组成;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任志刚先生(主任委员)、计高雄先生、袁建新先生、许金叶先生4人组成。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缪汉根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计高雄先生、王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王俊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俊先生的联系方式:电话:0512-63573866;传真:0512-63552272;邮箱:jun.wang@jsessh.com;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邮编:215228。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胡贵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谌宇麟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周颖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周颖女士的联系方式:电话:0512-63573480;传真:0512-63552272;邮箱:tzzgx@jsessh.com;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邮编:21522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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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个人简历
一、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缪汉根,男,1965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
2002年12月至今任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5月至今任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缪汉根先生先后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荣获“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全国优秀企业家”、“袁宝华企业管理金奖”、“蒙代尔·世界经理人成就奖”、“江苏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杨天威,男,1981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与金融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12月一2014年12月任中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一2017年6月任艾默儒德能源有限公司(EMERALD ENERGY PLC)哥伦比亚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7年6月一2020年4月任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财务副总监;2020年4月一2024年6月任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中国企业财务总监。2024年7月一2026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0月一2026年2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AI事业部总经理,2026年2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天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计高雄,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11月一2011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一2018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一2018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一2026年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26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高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0,000股。
袁建新,男,1965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教授。1985年至2024年12月,于苏州大学任教,曾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学院长、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商学院党委、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成员;国际贸易硕士点、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点负责人;苏州大学高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许金叶,男,196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1991年9月一1997年7月任福建林学院西芹教学林场会计科长;1997年9月一2005年4月任福州大学教师;2005年5月至今任上海大学管理会计与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4月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金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任志刚,男,1975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化学博士,教授,博导。1999年8月至今任苏州大学教师;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姚星江,男,1983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下属东方热电事业部部门经理,2026年2月起任公司职工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星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俊,男,197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律师资格。2002年8月一2016年5月任职于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年5月一2019年10月任职于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常务副总裁;2019年11月起任职于本公司;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5年6月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6,600股。
胡贵洋,男,1991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一2019年5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总经理;2026年2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贵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谌宇麟,男,1977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预备党员,会计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1年以后在审计机构工作,先后担任审计经理、审计高级经理,拥有十多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经验;2017年8月一2022年3月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审计合规部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谌宇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周颖,女,1993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20年3月一2024年3月任职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4年3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特别说明
(一)缪汉根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均为缪汉根先生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上述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缪汉根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统一决策与执行,提升运营效率,确保长期战略稳定落地。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人员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已建立完善制衡与监督机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二)上述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三)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袁建新先生自2021年1月15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月14日止;许金叶先生自2022年3月16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3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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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4日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并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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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4人,代表股份220,846,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05%。
(3)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持有人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董事邱海荣先生、董事杨晓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具体结果如下:
1.01 选举缪汉根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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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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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缪汉根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计高雄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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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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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计高雄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杨天威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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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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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杨天威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
具体结果如下:
2.01 选举袁建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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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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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袁建新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许金叶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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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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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许金叶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任志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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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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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任志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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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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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陈复安、祁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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