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于2026年2月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2-8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
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并相应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调整后的费率自2026年2月9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管理费的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0.4%年费率调低为 0.3%年费率。
二、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和《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涉及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简况信息。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自2026年2月9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
2、此次修订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投资者后续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epf.com.cn)及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8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2月6日
附件:
《光大保德信尊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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