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
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相关议事规则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00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
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相关议事规则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对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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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的相关条款编号会根据修订相应顺延。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无实质性内容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变更、备案等事宜。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或其附件议事规则的,拟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及/或其附件中(如适用)。
二、关于制定及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工作需要,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及形成草案,并制定若干新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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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和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上述修订后的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01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和加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经公司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反贿赂、反腐败、反洗钱及经济制裁合规制度》
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制度全文请见单独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00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
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安永香港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安永香港具备H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发行及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审计工作量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 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6-01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1号公司总部大楼2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5日
至2026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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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3、15-16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竺晓东、朱世东、张迎春、王海国、赵佳凯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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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6年2月12日-14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到公司证券投资中心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佳佳
联系电话:0574一87776939
传真:0574一87776466
电子邮箱:gejj@ysweb.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1号
邮编:315040
2、与会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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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