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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送达公告

2026-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王正郁(身份证号:3325291968******3X):

本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5〕7号)对你给予警告,处以1,050万元罚款,并对你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上述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生效,但你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催告书沪〔2026〕1号)。请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前述《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21-50121078

传 真:021-5012103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