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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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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神通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2026-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神通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年2月12日

● 赎回价格:100.4449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2月13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2月9日

自2026年2月10日起,“神通转债”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6年2月12日

截至2026年2月10日收市后,距离2月12日(“神通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2个交易日,2月12日为“神通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神通转债”将自2026年2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神通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11.48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0.4449元/张(即合计100.4449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神通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神通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神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4.92元/股)。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神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神通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神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神通转债”全部赎回。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神通转债”的公告》。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神通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神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转股期限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神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4.92元/股),已满足“神通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2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神通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4449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100×0.8%×203/365=0.4449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449=100.4449元/张

(四)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449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5592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449元(税前)。

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神通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449元。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神通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神通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神通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2月13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神通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自2026年2月10日起,“神通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6年2月10日收市后,距离2月12日(“神通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2个交易日,2月12日为“神通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八)摘牌

自2026年2月13日起,本公司的“神通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6年2月10日起,“神通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6年2月10日收市后,距离2月12日(“神通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2个交易日,2月12日为“神通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神通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二)投资者持有的“神通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神通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4449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神通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神通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100.4449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神通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神通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62590629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通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

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6年2月9日,累计已有人民币563,635,000元“神通转债”转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49,086,999股,占“神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25,930,000股的11.5247%。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6年2月9日,尚未转股的“神通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3,365,000元,占“神通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2.3163%。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70,000张,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神通转债”,债券代码“111016”。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9年7月2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6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1.4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0月12日起由11.60元/股调整为11.57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因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增发新股,“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2月20日起由11.57元/股调整为11.5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因公司实施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4月8日起由原来的11.55元/股调整为11.56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18日起由原来的11.56元/股调整为11.52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5、因公司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增发新股,“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10月13日起由原来的11.52元/股调整为11.51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6、因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神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11月27日起由原来的11.51元/股调整为11.48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神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神通转债”自2024年1月3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截至2026年2月9日,累计已有人民币563,635,000元“神通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49,086,999股,占“神通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25,930,000股的11.5247%。

截至2026年2月9日,尚未转股的“神通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3,365,000元,占“神通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2.3163%。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变动前数据以2025年9月26日股本结构为基准,本次股份数量变动包含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等情况。

四、本次股本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注:1、变动前持股比例以2025年9月26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变动后持股比例以2026年2月9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3、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变动主要系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导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4、本表格中分项求和与合计项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62590629

邮箱:zqb@shentong-china.com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