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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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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6-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中国”)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7,550,684股变动至7,550,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000%减少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收到股东博世中国出具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如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数据之间的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的尾数差异。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博世中国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 日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述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禾川科技

股票代码:6883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住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333号1幢6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2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2025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博世中国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530,40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510,13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3,020,273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0%。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会遵守上述减持计划进行减持。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其将严格按照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7,550,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7,550,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禾川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股,占禾川科技总股本的0.00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禾川科技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禾川科技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禾川科技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签字):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