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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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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的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4)、《关于公司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0)。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6年(如皋)字00380号](以下简称“主合同1”),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同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6年如皋(保)字0044号],约定公司为工商银行如皋支行与九鼎材料签订的主合同1项下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1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银行承兑协议》[编号:0111100017-2026(承兑协议)00048号](以下简称“主合同2”),约定工商银行如皋支行为九鼎材料开立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同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6年如皋(保)字0045号],约定公司为工商银行如皋支行与九鼎材料签订的主合同2项下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如皋支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60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9%,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22,60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9%;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上述担保均在正常履行中,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6年(如皋)字00380号];

2、《银行承兑协议》[编号:0111100017-2026(承兑协议)00048号];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6年如皋(保)字0044号];

4、《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6年如皋(保)字0045号]。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