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人法定名称变更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因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恒生前海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法定名称等信息变更,其中基金托管人名称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情可参见该基金托管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履行。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hsqh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qh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