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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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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6日通过网络、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广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和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增加中、低风险理财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后,前次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自动失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绍兴上虞春晖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东山湖运动休闲有限公司、绍兴市东山大观酒店有限公司、浙江上东山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川崎春晖精密机械(浙江)有限公司、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买服务、出租房屋(含水、电费)、支付统一电力账户代付的电费、采购原材料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杨广宇先生、梁柏松先生、陈峰先生、杨铭添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铭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浙江春晖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和高管)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管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以及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考核管理

第八条 董事和高管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核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管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依据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十二条 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以外的董事和高管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管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管职责的;

(五)被证券交易所公开问责或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六)因重大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

第十四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董事和高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董事津贴标准,需要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经经理提议后报董事会批准,薪资标准按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绍兴上虞春晖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金科”)、绍兴市上虞东山湖运动休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湖运动”)、绍兴市东山大观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大观”)、浙江上东山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东山文旅”)、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集团”)、川崎春晖精密机械(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崎春晖”)、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仪表”)发生购买服务、出租房屋(含水、电费)、支付统一电力账户代付的电费、采购原材料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0万元(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币种均指人民币)。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260.00万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99.25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广宇先生、梁柏松先生、陈峰先生、杨铭添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春晖金科、东山湖运动、东山大观、上东山文旅、春晖集团、川崎春晖、春晖仪表依法存续且近三年正常经营,按照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经营稳健。

上述关联方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能够遵守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能满足公司需求,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与春晖金科、东山湖运动、东山大观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其购买服务,用于住宿、餐饮等。

公司与上东山文旅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其购买服务,用于品牌管理、项目策划。

公司与春晖集团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其出租房屋(含水、电费),用于办公。

公司与川崎春晖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其出租房屋及支付统一电力账户代付的电费,用于办公和日常经营等。

公司与春晖仪表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其采购原材料,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春晖金科、东山湖运动、东山大观、上东山文旅、春晖集团、川崎春晖、春晖仪表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并严格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并严格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需求,公司及绍兴春晖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春晖精密”)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授信方式包括信用、保证等方式,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公司或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并拟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绍兴春晖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5月15日

2、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杨广宇

4、注册资本:5,588万元

5、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内燃机及配件、铸件、五金制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春晖精密100%的股权。

7、关联关系:春晖精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信用情况:经查询,春晖精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因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将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铭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铭添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杨铭添先生简历

杨铭添先生,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任杭州小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任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2月至2022年5月任浙江春晖浅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绍兴上虞天香茶博园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8月至2025年3月任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3月19日起任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1月22日起担任川崎春晖精密机械(浙江)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中2025年3月11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间担任董事长,2026年2月11日起担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

杨铭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广宇先生之子,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后,前次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自动失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9元,共计募集资金33,28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04.5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以及经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项目变更为“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项目”,收购价款3,570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2,732.32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其中,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万元,剩余2,732.32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和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和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增加中、低风险理财品种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投资部、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和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增加中、低风险理财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后,前次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自动失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晖智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春晖智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部分条款因增加条款导致原序号顺延,未在上表列示。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

邮编:312300;

传真号码:0575-82158515。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0575-82157070;

传真号码:0575-8215851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路288号;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3;

2、投票简称:春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2月26日16:00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春晖智控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9元,共计募集资金33,28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04.5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以及经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年产0.3万套燃气智控装置”项目变更为“收购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项目”,收购价款3,570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2,732.32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其中,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万元,剩余2,732.32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和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和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增加中、低风险理财品种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投资部、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和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增加中、低风险理财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后,前次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自动失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晖智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春晖智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王志辉 季晨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