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姬会爽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姬会爽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聘任运营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俊国先生为公司运营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李俊国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附件:简历
姬会爽: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博士。历任金川集团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工艺员、项目管理员、车间工艺质量主任、生产经理,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江苏尚吉亨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制造研发中心总经理,江苏宇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制造研发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宇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得奥奈特(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亨通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等职务。
姬会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姬会爽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俊国: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药工程师,本科。历任广德县横山高级职业中学教师,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员,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科长、生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厂长、厂长等职务;现任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李俊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俊国不存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C15幢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柏锡、储晨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