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周兴宥先生、朱雪松先生、潘进先生、郭志明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3、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4、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7、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
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拟暂时调整“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部分闲置场地用途,将进行对外出租,公司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
●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调整是公司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在均普智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对于提升工业用地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适度增加了地块的建设容积率,建造面积有所增加,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因规划调整导致的建设费用增加。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生产面积使用需求,避免因规划调整产生较大金额的装修费用,为更高效地使用自有厂房,公司拟实施本次募投项目部分暂时对外出租事项,租赁期限为一年(以签订租赁合同时间起算)。公司预计对外出租的募投项目面积不超过3.80万平方米,不超过募投项目总面积的48%。同时,公司将同步出租自有资金建设的停车楼等配套设施。
本次出租租金将综合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周边地区同类物业出租价格以及公司目前承租厂房单价确定。本次出租事项将在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进行。
扣除拟用于出租的3.80万平方米闲置场地后,公司还保留了4.12万平方米厂区用于募投项目“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的建设,按照公司现阶段的经营规划,足够支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宁波地区的主要生产车间搬迁至募投厂区,预计2026年上半年将公司宁波地区的主要办公和生产场所全部搬迁至募投厂区。完成搬迁后,公司将退租目前承租的厂房和办公楼。
综合考虑目前智能制造业务未来的增量及公司孵化的新业务情况,公司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
四、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提高了公司场地的使用效率,对公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3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4,875.60万元。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周兴宥先生、朱雪松先生、潘进先生、郭志明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6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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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以2024年度经审计数据为基数进行计算。
注2: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全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全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注2:公司2025年度向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二)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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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剑峰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三)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能够顺利执行完成,具有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与出租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最终定价,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所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 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
●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尚须经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2月11日,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确保2026年业务经营稳步运行,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或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方式。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为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商品销售、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无固定金额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担保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估最高额度,后期可能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子公司及未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相应自动失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均普苏州
■
(二)PIA 控股
■
(三)PIA 巴城
■
(四)PIA 安贝格
■
(五)PIA 奥地利
■
(六)PIA 美国
■
(七)PIA 加拿大
■
(八)PIA墨西哥
■
(九)PIA服务中心
■
(十)PIA 克罗地亚
■
(十一)PIA北美投资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确保业务订单得以开拓,经营得以稳步运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且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97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51.05%、19.19%。除前述有固定金额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提供无固定金额履约类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以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背景与目的
公司提供成套装配与检测智能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及工业数字化智能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健康、消费品及工业机电等领域的全球知名制造商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从而在利率及汇率端形成风险敞口。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在2026年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2026年度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等值外币),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的总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汇率及利率;
2、交易工具:为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以上业务组合;
3、交易场所:公司开展上述交易的对手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授权事项
为及时办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或其他授权人士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及交易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遵循合法、谨慎、稳健、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违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合约到期交易对方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3、公司将审慎核查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实时关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各项风险因素,市场波动有较大影响时及时预警并制定应对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并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6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原公司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变更后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8号,剑兰路928号1号楼102室、4号楼501室。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工商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7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7日
至2026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至5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3、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至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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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2月25日9:3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6年2月25日9:30-15:00,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8676
4、传真:0574-89078964
5、邮箱:IR@piagroup.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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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