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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认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因其发电不稳定的特性,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缺乏优势。通过绿电绿证收益补充,能让其在电价上形成竞争力,保障可再生能源实现可持续、高速增长,这也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增量全面入市的关键。完善绿电绿证相关法律法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前该领域推进效果不佳,亟须针对性强化。
储能行业人士表示,《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在现货连续运行地区辅助服务成本要实现有效传导,并提出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容量市场,通过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为系统长期安全有序运行提供坚实保障。这是对近期发布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更进一步的补充,有望持续推动新型储能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关键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国已经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能源体系,用电量突破十万亿千瓦时,新能源装机突破18亿千瓦,年均增速达28%。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年均新增用电量6000亿千瓦时左右,算力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绿电制氢将成为电力需求增长的新动能。预计2030年新能源装机占比将突破50%,系统渗透率有望超过30%。
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看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能够有效应对新能源快速增长所提出的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和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实现资源在全国范围的优化配置,是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制度保障。
“2026年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从初步建成迈向基本建成的起步之年。”杨昆表示,《实施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为未来十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描绘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清晰的实施路径。
杨昆认为,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必然要求。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能够有效带动能源产业及相关产业提质增效强链,为经济发展注入持续内生动力。通过市场价格信号,电力市场有效引导产业上下游合理投资,直接促进电力装备、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制造产业发展,并通过产业协同激发电动汽车、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多元业态的发展活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投资空间和公平的竞争环境。电力市场通过反映和调节供需,保持电价在合理区间,在保证安全稳定清洁供电的基础上,有效稳定社会用能成本,全面提升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有效带动消费、稳定社会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