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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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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华正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6-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华正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

● 赎回价格:100.1529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2月24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2月10日

自2026年2月11日起,“华正转债”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6年2月13日

截至2026年2月12日收市后,距离2月13日(“华正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1个交易日,2月13日为“华正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华正转债”将自2026年2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华正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38.5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1529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华正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3日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华正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50.06元/股。根据《华正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华正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正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华正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正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华正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华正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华正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3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8.51元/股的130%(含130%),即不低于50.06元/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满足“华正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2月1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正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529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即1.80%;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6年1月2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2月24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1.8%×31/365=0.1529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529=100.1529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华正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华正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正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2月24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华正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自2026年2月11日起,“华正转债”停止交易。截至 2026 年2月12日收市后,距离2月13日(“华正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1个交易日,2月13日为“华正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2月24日起,公司的“华正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1529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223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529元人民币(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1529元人民币。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6年2月11日起,“华正转债”停止交易。截至 2026 年2月12日收市后,距离2月13日(“华正转债”最后转股日,含当日)仅剩1个交易日,2月13日为“华正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华正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二)投资者持有的“华正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华正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1529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华正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华正转债”最后交易日的二级市场价格(2月10日收盘价为194.075元/张)与赎回价格(100.1529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华正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8650709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正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正转债”)自2022年7月28日开始转股,截至2026年2月1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564,199,000元“华正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4,649,523股,占“华正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3147%。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华正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801,000元,占“华正转债”发行总量的1.0177%。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5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700,000张。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8年1月23日止。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43号文同意,公司5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正转债”,债券代码“113639”。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华正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华正转债”自2022年7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8年1月23日。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0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8.5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华正转债”的转股价格从调整前的39.09元/股调整为38.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华正转债”的转股价格从调整前的38.59元/股调整为38.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华正转债”自2022年7月28日开始转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股份数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时及时进行披露,现将可转债转股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6年2月1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564,199,000元“华正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4,649,523股,占“华正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3147%。

截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华正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801,000元,占“华正转债”发行总量的1.0177%。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转股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华正转债”转股后,公司控股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40.07%被动稀释至36.32%,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化。本次转股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五、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8650709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