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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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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6-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胡德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22,10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6.90%。本次股份质押后胡德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4,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18.10%。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胡德勇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获悉胡德勇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德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南通正海恒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 关联交易情况: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沈振宇先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共同认购部分基金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投资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完成,投资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或无法登记备案的风险。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经营管理状况,督促其强化投资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全力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本次交易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恒为科技”)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石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振宇、王正东、温州瑾悦合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倪丽萍、谭秀阳、海南利盛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津晟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南通正海恒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17,500万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3,5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20.00%。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拟认购投资基金的部分份额的投资目的系为强化人工智能与半导体硬科技产业布局,深度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构建市场化运作、产业协同赋能的专业投资平台,实现资金高效配置与保值增值,实现优质项目的精准发掘、高效对接与深度赋能,对产业链关键环节与核心标的开展系统性布局。

(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振宇先生回避表决。

(四)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其他交易,亦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合伙企业出资额3,5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20.00%。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沈振宇先生拟共同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5.7143%。沈振宇先生属于《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所以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情况

1、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正海资产”)

注册资本:3,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671156954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01-31

营业期限:2008-01-31至2028-01-30

法定代表人:王正东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14楼01单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编码: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06月0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登记编号P1003518。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正海资产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经查询,正海资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要股东:

2、上海石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石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石盈信”)

出资额: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ERPWLG5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08-01

营业期限:2025-08-01至2045-07-31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婕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规划设计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采购代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上海石盈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经查询,上海石盈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要股东:

(二)有限合伙人情况

1、海南利盛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海南利盛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利盛”)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MAC8JEMAX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3-02-15

营业期限:2023-02-15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梁杰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旺洋路12号5层51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珠宝首饰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酒店管理;矿物洗选加工;选矿;煤炭洗选;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海南利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经查询,海南利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要股东:灵石县恒铭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2、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环境节能”)

注册资本:2,0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132370345K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85-04-11

营业期限:1985-04-11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黄玮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峨嵋路315号8716-8722室

经营范围:在环保、节能、市政、排水、机电、轻工、化工、制冷、装饰、土建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壤治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实验室检测技术咨询及检测服务(除经纪);环境影响评价(乙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废水),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承包,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工程设备代购、安装、调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上海环境节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经查询,上海环境节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要股东:

3、上海津晟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津晟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津晟投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9577080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10-10

营业期限:2009-10-10至2039-10-09

法定代表人:程鼎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西路55号6幢12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以上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购并、重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咨询除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津晟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经查询,津晟投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要股东:

4、倪丽萍

身份证号:320523********

住址:江苏省昆山市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倪丽萍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经查询,倪丽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温州瑾悦合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温州瑾悦合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瑾悦合信”)

出资额: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ERQ7KC3M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08-01

营业期限:2025-08-01至2035-07-3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瑾悦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道1707号亨哈大厦7层701室-27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瑾悦合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经查询,瑾悦合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要股东:

6、谭秀阳

身份证号:372827********

住址:上海市宝山区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谭秀阳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经查询,谭秀阳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王正东

身份证号:310110********

住址:上海市杨浦区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王正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经查询,王正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沈振宇

身份证号:340703********

住址:上海市闵行区

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沈振宇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四、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通正海恒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7,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山水路1号20幢A-2013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石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基金目前尚处于募集过程,上述基本情况信息为初始信息,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为准,投资基金将在完成募集后根据最终募集情况以及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进行工商登记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合伙人认缴基金出资总额与比例如下:

五、关联交易定价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相关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各投资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按所投资金额取得等额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价格一致,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初步议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预计将自首次出资交割日起计至其后第7个周年日止。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其中:

1、投资期自首次出资交割日起计,至其后第3个周年日止;除非基金管理人提出,且经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合伙人同意,投资期结束后,除依据投资期届满前已经签署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承诺出资以外,合伙企业不得进行对外投资(本协议约定的临时投资除外)。

2、合伙企业的退出期自投资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计,至其后第4个周年日止。退出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提议延长存续期并提出相应方案,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合伙存续期可以延长2年。前述延长的退出期称为“延长期”,该等延长期应被视为退出期的一部分。

(二)出资方式

全体合伙人的出资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缴付,且合伙人承诺不会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

(三)出资安排

合伙企业募集的认缴出资总额,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其中:

1、认缴出资总额的18%应当经基金管理人通知后并在本合伙企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后的60日内实缴到位。

2、剩余认缴出资至迟在本合伙企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后24个月内实缴完毕。

(四)投资范围

合伙企业将投资于高端装备、先进制造、新材料等硬科技行业,包括但不限于GPU及专用加速芯片、算力芯片及系统级解决方案、Fabless芯片设计、高速互连与存储、服务器与智算基础设施、机器人以及其他国家支持的行业企业。

(五)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3)名委员组成,基金管理人正海资产委派一(1)名,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盈信委派一(1)名,另一(1)名委员由管理人选聘的行业专家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每位委员都拥有一票投票权。决议事项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全体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六)利益分配

就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项目可分配现金,合伙企业应当在取得该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的次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第一轮分配:向有权参与该投资项目收益分配的合伙人按照其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全体有权参与分配的合伙人取得在该投资项目中的投资本金。

2、第二轮分配:第一轮分配后,如可分配现金仍有余额,则向有权参与该投资项目收益分配的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全体有权参与分配的合伙人取得按该项目投资本金的年化6%单利计算的收益。

3、第三轮分配:经过前述分配后,若可分配现金仍有余额,则该等余额的80%向有权参与该投资项目收益分配的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基金管理人正海资产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盈信,其中基金管理人正海资产分得10.7%,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盈信分得9.3%。

各轮次分配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次分配前7个工作日,向全体合伙人提供分配方案,方案应当列明向每一位合伙人分配的金额及计算依据。

(七)管理费及执行合伙事务报酬

合伙企业应向基金管理人正海资产支付管理费,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盈信支付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其中:

1、管理费的计算期限为首次出资交割日起至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之日止(如合伙企业进入延长期的,延长期内不收管理费)。(1)合伙企业投资期收取的管理费费率为1.07%/年,期间管理费收费基数为该收费期间起始日本合伙企业全体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2)合伙企业退出期(不含延长期)内收取的管理费费率为0.535%/年,退出期管理费的收费基数为该收费期间起始日本合伙企业未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总和。

2、执行合伙事务报酬的计算期限为首次出资交割日起至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之日止(如本合伙企业进入延长期的,延长期内不收执行合伙事务报酬)。(1)合伙企业投资期收取的执行合伙事务报酬费率为0.93%/年,期间执行合伙事务报酬收费基数为该收费期间起始日本合伙企业全体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2)合伙企业退出期(不含延长期)内收取的执行合伙事务报酬费率为0.465%/年。

(八)争议解决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七、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可以利用专业机构在投资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投资业务,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有助于拓宽公司产业投资渠道,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和坚实的保障。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未来盈利水平,给中小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本次投资是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业务,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投资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完成,投资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或无法登记备案的风险。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经营管理状况,督促其强化投资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全力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董事沈振宇回避表决。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