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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2026-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持有公司股份18,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88%。

力合科创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取得股份,已于2023年7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力合科创因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359,84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

近日,公司收到力合科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2月12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力合科创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2023年及202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力合科创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实施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