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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2026-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6一临021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荐王彬先生作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候选人。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提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拟选举王彬(简历附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最近36个月王彬先生虽然存在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记录,但是公司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符合任职条件。同时,王彬先生曾担任公司董事,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选举王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查王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选举王彬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附件: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简历

王彬,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白银有色铜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白银有色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白银有色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6一临020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因董事长工作变动,已经辞职,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李志磊先生作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6-临022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6日 15 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 96 号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6日

至2026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2026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将于股东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四)登记时间:2026年3月6日(下午14:30-15:00)

(五)联系电话:0943-8812047传真:0943-8811778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授权委托范围。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