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07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处置而需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2月24日,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二十条以及《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四)截至2026年2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44.60元/股,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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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情形,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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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315.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15.0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92,957.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3,274.83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5.18%、7.50%。
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10,000.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如适用)
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处置而需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04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21日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3人,实际出席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刘纪鹏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并组织专项团队和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交易双方未能就交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基于审慎性考虑,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充分审慎研究,充分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05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披露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金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泰克”、“交易对方”)持有的南宁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泰克”、“标的资产”)70%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金泰克持有的南宁泰克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是深圳金泰克,标的资产是南宁泰克,深圳金泰克系南宁泰克股东,目前持有标的资产100%股权。
(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深圳金泰克收购其全部存储产品业务。具体方案为深圳金泰克将其存储产品业务的经营性资产下沉转移至其全资子公司南宁泰克,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金泰克持有的南宁泰克70%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金泰克持有的南宁泰克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此外,在完成现金收购南宁泰克70%股权的前提下,公司主要股东汪敏、海南政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卿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刘轩山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合计13,996,53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转让给深圳金泰克控股股东李创锋控制的深圳市晤股峰登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深圳金泰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5%,深圳金泰克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和有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公司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标的公司、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公司在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进展公告中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本次交易主要过程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开普云,证券代码:688228)自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9日、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开普云,证券代码:688228)于2025年8月25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披露本次交易相关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等相关公告。
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5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2025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2026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了本次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并组织专项团队和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交易双方未能就交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基于审慎性考虑,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充分审慎研究,充分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公司持续发展的战略安排
公司坚定推进“AI基础设施+智能体+智慧应用”的战略,在AI基础设施部分,公司将继续在AI算力所必须的相关技术方向开展布局,解决数据性能影响AI算力效率的重要问题,提升AI应用整体效率。公司仍将积极通过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并购式发展并举的路径方式,增强算力运营、数据存储能力,持续建设“算存运”AI基础设施综合能力,持续深化AI技术在行业客户核心应用场景的落地渗透。公司已经推出了多款深度服务实际场景的AI应用,为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奠定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和业务支撑,为后续持续获取订单、扩大AI业务规模提供保障。
五、本次交易终止的决策程序
2026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至终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查询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七、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八、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九、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2月24日通过价值在线(https://eseb.cn/1vVkb3QsnRe),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03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21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张利国董事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汪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并组织专项团队和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交易双方未能就交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基于审慎性考虑,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充分审慎研究,充分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汪敏、严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06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 21:00-22: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s://eseb.cn/1vVkb3QsnRe)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21: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vVkb3QsnRe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of-directors@ucap.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解答投资者提问,公司计划于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21:00-22:00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 21:00-2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s://eseb.cn/1vVkb3QsnRe)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汪敏
董事:王懿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文婧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21: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vVkb3QsnRe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of-directors@ucap.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开普云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6115656
邮箱:Board-of-directors@ucap.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https://eseb.cn/1vVkb3QsnRe)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