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联营公司控股权
并开展新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5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联营公司控股权
并开展新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23,744.1789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银行并购贷款),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本天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天成”)以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取得联营公司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之源”或“目标公司”)的控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天成持有世之源的股权由16.99%增加到40.65%,本天成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申源启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申源启航”或“员工持股平台”)投资7,995.6392万元取得世之源新增的10.35%股权,因此本天成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世之源51.00%的股权,公司能够控制世之源51%股权的表决权,世之源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全面开展创新药业务,形成“人用药品”与“动物保健”双主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本次收购将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亏损幅度扩大,并面临创新药研发失败或者商业化不达预期、双主业发展的经营转型及财务费用增加等诸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世之源为公司关联方且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上海申源启航共同投资,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收购联营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拟使用23,744.1789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银行并购贷款),通过全资子公司本天成以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取得联营公司世之源的控股权。其中,本天成拟支付3,144.1789万元受让摩尼肽(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尼肽”)持有的世之源1,532.7024万元的注册资本;本天成拟出资20,600万元认购世之源新增注册资本10,041.9445万元,以上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本天成将持有世之源40.65%的股权。
同时,由世之源新设的员工持股平台上海申源启航出资7,995.6392万元认购世之源新增注册资本3,897.6585万元,取得世之源新增的10.35%股权;且上海申源启航与本天成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海申源启航为本天成的一致行动人;同时上海万舟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万舟行”)出资3,592.2437万元对世之源进行增资,取得世之源新增的4.65%股权。以上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天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世之源51.00%的股权,公司能够控制世之源51%的表决权,世之源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加速推进公司创新药战略布局,构建“人用药品”与“动物保健”双主业协同发展新格局,公司通过收购世之源控股权,整合其在创新药领域的核心研发能力与技术平台体系,快速强化人用药板块的研发管线与产业化基础。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双方在生物医药技术平台、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协同,实现技术共享与资源互补,进一步拓展在治疗性生物制品等前沿领域的布局。本次交易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将为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增长动力,从而创造更大价值,回报投资者。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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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秘书於海霞女士在世之源担任董事,公司董事长聂东升先生为上海申源启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世之源和上海申源启航是公司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也涉及与关联方上海申源启航共同投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与同一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情形为:2025年2月,公司通过本天成投资世之源6,000万元取得20.48%的股权;2025年10月,央扶(肥东)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央扶基金”)投资6,000万元对世之源进行增资,至此本天成、央扶基金各持有世之源16.99%的股权。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超过1%,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审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联营公司控股权并开展新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本天成、摩尼肽、央扶基金、上海申源启航、上海万舟行及世之源于2026年2月24日签署了《关于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东协议》;本天成、摩尼肽及世之源于同日签署了《关于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二、关联人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世之源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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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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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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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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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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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标的为世之源股权,属于《上市规则》中的购买资产和对外投资事项。世之源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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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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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世之源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世之源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其资信状况不影响公司本次交易行为。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世之源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华辰评报字(2026)第0014号《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并在考量标的公司的创新药研发进展、行业前景、战略价值等因素后,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投前估值为45,065万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和公司治理等安排
(一)《关于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
1、协议主体
目标公司:世之源
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摩尼肽、央扶基金
本次投资方:本天成、上海申源启航、上海万舟行
2、本次交易安排
世之源同意在《关于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签署日后将其注册资本从人民币21,967.8112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7,658.5361万元。各方确认并同意,本次增资按照目标公司投前估值4.5065亿元,即2.05元/股,本天成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而应向目标公司支付的全部对价为人民币贰亿零陆佰万元(RMB206,000,000)(“本天成认购价款”),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41.9445万元,本天成认购价款超过增资对应的注册资本部分的人民币10,558.0555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上海申源启航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而应向目标公司支付的全部对价为人民币柒仟玖佰玖拾伍万陆仟叁佰玖拾贰元(RMB79,956,392)(“上海申源启航认购价款”),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897.6585万元,上海申源启航认购价款超过增资对应的注册资本部分的人民币4,097.9807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上海万舟行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而应向目标公司支付的全部对价为人民币叁仟伍佰玖拾贰万贰仟肆佰叁拾柒元(RMB35,922,437)(“上海万舟行认购价款”,与“本天成认购价款”、“上海申源启航认购价款”合称为“认购款”),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51.1219万元,上海万舟行认购价款超过增资对应的注册资本部分的人民币1,841.1218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自《增资协议》及《关于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无论本次增资价款是否缴付,本天成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届时股东有权根据附件一所示的各自在目标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3、增资款的支付
(1)本天成认购价款
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全部持续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本天成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2027年12月31日前及2028年12月31日前分别向目标公司支付认购价款人民币600万元、10,000万元及10,000万元。在前述期间内,具体由本天成根据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及创新药管线的进展及资金使用需求情况,适时、分次向目标公司支付,以充分保障目标公司的资金使用需求。
(2)上海申源启航认购价款
上海申源启航作为目标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届时将根据目标公司《上海申源启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由上海申源启航分别于2027年至2030年每年向目标公司支付25%认购款。
(3)上海万舟行认购价款
上海万舟行将分三年分别向目标公司支付认购款,即于2026年12月31日前、2027年12月31日前及2028年12月31日前,分别向目标公司支付人民币1,192.2437万元、1,200万元及1,200万元认购款。
4、其他约定
本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互为生效及履行的前提条件,共同构成一项不可分割的整体交易。本次交易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本天成在交易完成后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任何一份协议未能生效或无法履行的,另一份协议自动终止。若《股权转让协议》未能生效或无法履行,本天成有权要求以原定交易估值为基础,通过调整本协议项下的增资规模以实现前述控制权目的。
5、控制权交割
摩尼肽应配合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向本天成控制权的交割事项,包括:
(1)材料的交付
证照、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以及其他专门用途的公章、在所有银行及其金融机构或者第三方预留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印鉴以及其他为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络所使用的其他印鉴(包括签名章等);
目标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文件以及正副本(如有),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从事目标公司业务所必需的其他证照、登记和许可。
目标公司的重大合同及承诺文件档案,包括:重大业务合同:金额重大或具有战略意义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研发合同等;融资与担保合同:银行贷款合同、授信协议、抵押/质押合同,以及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合同;投资与并购合同:公司对外投资、合资、并购的相关协议及政府批复文件等。
(2)财务手续
目标公司所有银行账号、证券账户、基金账户以及目标公司在任何金融机构所开立的其他所有账户的相关合同、账户卡、密码、预留印鉴、最近一期对账单。目标公司所有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凭证及各种财务报表。
(3)资产相关手续
目标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各类特种设备的证照、固定资产及知识产权权利证照等。
(4)动产交付
如本天成要求,目标公司持有的可移动资产、物资应交由本天成占有与保管,或继续在原地保管;如本天成需运输、转移保管场所,相关装卸、运输费用由本天成自行承担。
(5)员工接收
由目标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关系。
(6)内控制度
目标公司现行有效的全部内部控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制度、决策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移交形式包括纸质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本天成接收上述文件后,将对目标公司内控制度进行梳理,若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及控股母公司申联生物内控制度要求的,有权根据目标公司的章程及《核决权限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进行修改。
(7)其他事项:本天成接管目标公司业务与资产所需要的其他资料的交付与手续办理。
(8)各方同意,为确保经营连续性,本天成有权指令目标公司原相关管理人员,在符合本协议5.2.6条调整后的内控制度与审批流程的前提下,继续负责其原管辖业务涉及的资料保存与日常工作。该等人员向本天成提名的董事或总经理报告工作。
6、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本天成母公司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
(3)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
(二)《关于扬州世之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
目标公司:世之源
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摩尼肽
本次受让方 :本天成
2、本次交易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摩尼肽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98%股权对应1,532.7024万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本天成,本天成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各方确认并同意,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6)第0014号《评估报告》并经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按照2.05元/股,本天成为受让前述注册资本而应向摩尼肽支付的全部对价为人民币叁仟壹佰肆拾肆万壹仟柒佰捌拾玖元(RMB3,144.1789万元)(“股权转让价款”)。
3、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本天成应在本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摩尼肽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本天成应在目标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及章程修订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股权交割事项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摩尼肽支付人民币2,144.1789万元。
4、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天成母公司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3)各方及其他主体签署的《增资协议》已生效。
(三)公司治理安排
1、目标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天成提名2名,上海申源启航提名1名,摩尼肽提名1名,央扶基金提名1名,经股东会会议选举任命后生效。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本天成从其提名的董事中指定。
2、设监事1名,由本天成提名。
3、目标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为了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本次收购完成后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原高管团队,公司的组织架构和高管人员将不做重大调整。
4、股权激励:各方一致同意,上海申源启航将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长期发展需求推进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股权来源为上海申源启航股权,分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两批次实施,激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权、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目标围绕公司相关管线研发及临床进展设置,具体涵盖管线研发节点达成、临床试验阶段推进、核心技术突破等量化指标。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考核指标、目标值及考核周期,具体由目标公司董事会拟定方案并制定《上海申源启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且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实施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一致行动安排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聂东升任上海申源启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申源启航系本天成的一致行动人,并与本天成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目标公司经营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上海申源启航应与本天成采取一致行动,当对有关经营管理决策的董事会、股东会事项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以本天成意见为准。
(五)前次投资的剩余投资款支付
本天成于2025年2月对世之源增资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本天成已完成第一期出资,本天成将于本次收购事项经申联生物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20日内将前一次投资的剩余增资款全部支付完毕。
六、新业务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目标公司主要从事人用创新药的研发及商业化落地。世之源持有三款在研新药于中国大陆的商业化权益,三款创新药主要针对病毒感染和过敏免疫领域,分别为创新抗过敏Anti-IgE单克隆抗体药物(UB-221)、艾滋病治疗单克隆抗体药物(UB-421)以及抗单纯疱疹病毒单克隆抗体药物(UB-621),相关作用机制及研发进展如下:
(一)艾滋病治疗单克隆抗体药物(UB-421)
UB-421是一款创新性的抗HIV单克隆抗体药物,凭借其特有的平台设计,具有多种潜在治疗效果。其独特的作用机制在于该药物通过与靶向T细胞表面的CD4受体结构域1结合,以竞争性抑制的方式有效阻断HIV病毒进入宿主细胞。因UB-421并非直接针对病毒基因,所以相较于当前市场上现有的治疗艾滋病药物,UB-421引起病毒耐药突变的概率较低,且具有免疫调节作用。UB-421曾获批中国II/III期临床。UB-421将主要针对多重耐药和功能性治愈等领域开展研究。2025年12月,世之源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藉由针对CD4之单克隆抗体介导竞争型HIV进入抑制之HIV感染的治疗和功能性治愈”的发明专利。
该项目在海外与美国NIH进行了深度合作,并取得了显著进展。2025年1月,UB-421的研究成果在《自然·医学》期刊(Nature Medicine)刊登。2024年6月,UB-421相关研究成果发表于《柳叶刀》(The Lancet)。此外,2019年4月在《新英格兰医学》(NEJM)杂志上也发表了相关研究。世之源正与国内知名高校共同探讨在功能性治愈领域开展合作,探索联合治疗的可能性,以期实现综合治愈的潜力。
世之源计划于2026年上半年提交针对多重耐药的II/III期临床试验申请,并且世之源正与国内顶尖科研院所沟通合作,共同规划基于UB-421的联合疗法探索实现艾滋病功能性治愈。此外,针对低病毒血症患者,UB-421有潜力可提供优化治疗方案。通过研究,希望能够为这些患者提供更有效的治疗方案,改善其生活质量。
(二)抗过敏Anti-IgE单克隆抗体药物(UB-221)
UB-221系由anti-IgE治疗法发明人张子文博士开发的次世代产品,是皮下注射剂型的人源化原研单抗。UB-221不仅可同时中和引发过敏反应的游离IgE,亦能透过结合至B细胞表面的CD23受体结合的IgE而抑制IgE的合成。临床前资料充分证明UB-221具有比同类已上市的产品更加优越的药理学特征:UB-221不仅可中和游离IgE,抑制IgE生成,且中和游离IgE的效果更好,阻断IgE生成的效果更优;在食蟹猴和人类IgE(ε,κ)基因转殖小鼠实验模式里,单一剂量的UB-221即可快速、大幅度降低血清中IgE的浓度。
目前,世之源正在中国全面开展UB-221的II期临床试验。该项目是一项II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组研究,以评估UB-221在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患者中的疗效,安全性等。本临床试验共计招募145例患者,患者被随机分配到五个治疗组之一,分别接受4mg/kgUB-221、2mg/kgUB-221、1mg/kgUB-221、300mgXolair?或安慰剂治疗。主要终点为第12周时HSS7=0的患者百分比。世之源将根据II期临床试验结果情况,计划将于2026年提交III期临床试验申请,后续世之源将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后续临床研究工作。
UB-221主要应用于过敏性疾病的治疗,特别将慢性自发性荨麻疹作为首个适应症,主要原因系慢性荨麻疹在以往科研中已被证明与IgE高度相关,科学验证清晰且其临床试验周期相对较短,测量项目标准化且易于操作。UB-221凭借更加优秀的药理机制,该产品一旦成功上市,有望在市场上展现出较强的竞争力。同时,UB-221治疗领域还包括哮喘、食物过敏等,世之源将根据后续市场需求情况,陆续开展相关适应症的临床试验。
(三)抗单纯疱疹病毒单克隆抗体药物(UB-621)
UB-621用于治疗人类单纯疱疹病毒(HSV)感染,其可通过结合疱疹病毒的gD蛋白,间接干扰疱疹病毒与表皮细胞结合,以抑制其组织内扩散传播的能力及传染性。UB-621能够同时抑制常见的单纯疱疹病毒HSV-1和HSV-2。本次选择精准聚焦于反复发作的生殖器疱疹,这类患者往往需长期依赖现有小分子药物治疗,但即便每日服药,病情仍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这一患者群体占据显著比例,预计将展现出强大的市场议价能力与广阔的市场空间。UB-621将计划于2026年在中国提交II期临床试验申请,该产品上市后有望为反复发作生殖器疱疹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七、本次收购并开展新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申联生物原业务所处行业为兽用生物制品行业,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动物疫苗、药品及兽医诊断制品。公司以“建设世界一流的高科技生物公司”为愿景,深耕前沿生物技术二十余年,已建立合成肽疫苗、新型灭活疫苗、病毒样颗粒疫苗(VLPs)、核酸(mRNA)疫苗及体外诊断五大核心技术平台体系。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获得国家专利109项,具备可持续的创新能力。上述平台技术与大分子生物药研发生产具有高度共通性,为向人用创新药领域拓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世之源拥有成熟的单克隆抗体药物垂直整合研发平台,覆盖从早期发现至临床开发的全过程,并拥有UB-421(艾滋病)、UB-221(抗过敏)、UB-621(抗病毒)三款在研核心管线。本次收购的核心协同价值在于双方技术平台的深度互补与融合:公司在生物大分子表达、纯化工艺及GMP规模化生产方面的经验,可加速世之源管线从临床前向商业化阶段推进;世之源在人用抗体药物靶点筛选、临床方案设计及注册申报方面的专长,可弥补公司人用创新药领域的经验短板,构建“人药+动保”双轮驱动的技术创新引擎,符合公司长期的战略方向。
未来,公司将以世之源作为新型生物医药技术及人用创新药推进平台,充分发挥公司前沿生物技术及生产优势在人用创新药领域的延展应用,通过自主研发加外部合作等方式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将基于在人工主动免疫领域搭建的技术平台及世之源研发团队背景,构建人工主动免疫技术平台用以研发治疗性疫苗。世之源将充分整合申联生物在合成肽、亚单位、VLPs疫苗等技术平台优势,加速治疗性疫苗的研发进程,融合人工主动免疫(治疗性疫苗)与被动免疫(单抗)技术,以兼顾药物创新性及可及性。
本次交易采用公司与世之源员工持股平台共同增资的方式,既通过引入外部资金支持其研发投入,又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绑定核心团队利益,共享机遇,共担风险。该结构设计基于世之源核心管理层对公司创新药业务发展的信心,有助于世之源长期、持续、稳健的发展。关联交易定价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世之源资产及管线价值进行评估,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收购并开展新业务暨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及解决措施
(一)风险提示
1、业绩亏损加剧风险
世之源目前尚未实现盈利,其创新药均处于临床研究阶段。本次收购完成后,世之源的研发投入、临床试验费用等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在相关管线实现商业化盈利之前,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亏损幅度扩大。
2、创新药研发风险
世之源的艾滋病单抗等创新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容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研究存在结果不及预期甚至失败的风险,后续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即使获批上市,上市后可能面临市场竞争激烈,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经营转型风险
本次收购标志着公司从兽用生物制品领域向“人药+动保”双主业发展的全面转型。该转型涉及全新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监管要求以及技术壁垒。公司在人用创新药领域的市场开拓、品牌建设、渠道管理、人才储备及研发管理等方面仍需要相关积累。若转型未能有效执行,或无法快速适应新领域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战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财务费用增加风险
本次收购所需资金部分拟来源于银行并购贷款,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新增一定规模的有息负债。后续每年将产生一定的利息支出,增加财务费用,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二)解决措施
公司已制定针对性措施,合理管控研发投入节奏、优化资金配置,积极推动管线研发进程,尽力降低上述业绩亏损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长期来看,若核心管线顺利落地并实现商业化,将显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密切关注世之源的经营管理状况,做好投后管理工作,尽力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本次收购并开展新业务暨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联营公司控股权并开展新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天成收购世之源控股权并开展创新药业务,形成“人用药品”与“动物保健”双主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同时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申源启航共同投资,且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应的股权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会议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联营公司控股权并开展创新药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联营公司控股权并开展新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本天成收购世之源控股权并开展创新药业务,构建了“人药+动保”双主业发展的新模式,打开了公司的业绩增长空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因此,会议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联营公司控股权并开展创新药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联营公司控股权并开展新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聂东升先生、杨从州先生、聂文豪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天成收购世之源控股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新药业务,是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先进技术优势及生产工艺优势,向人用药品领域战略延展的重要布局,旨在将世之源打造成为新型生物医药技术及人用创新药推进平台,稳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落地。本次收购联营公司控股权并开展创新药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6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2日
至2026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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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29日及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玉芳、杨从州、王东亮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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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3月10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slsw@slbio.com.cn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和签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会场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41
电话:021-61255101
电子邮箱:slsw@slbio.com.cn
联系人:於海霞、张炜曼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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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