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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6-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6-024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曾用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德皓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东时”。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德皓国际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为-6,956.51万元、-37,302.29万元、-90,255.65万元,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2024年度德皓国际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1457号)显示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内部控制被认定存在重大缺陷,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8月14日、15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第三方代偿、购买债权的方式,解决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同时,因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已完全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54)。

(二)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会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审计监督机制,全面梳理和规范内控流程,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检查,切实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6-025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时尚”)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5,432,678.43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方时尚收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2026)渝0112民初418号《应诉通知书》,因合同纠纷,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次诉讼案件已被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的各方当事人

原告: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事实及理由

2019年,被告场地平整导致原告位于重庆两江新区的龙石组团及鱼复组团主干线部分燃气管道产生安全隐患,原告需要迁改燃气管线;该管线迁改工程于2019年6月13日开工,2020年8月22日完工。

2021年7月28日,原告与被告就“重庆两江新区龙石组团及鱼复组团主干线迁改工程”补充签订《主干线迁改工程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被告就上述工程需向原告支付补偿款364.26万元。协议签署后,被告未按照协议约定付款。因此,原告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申请人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本金3,642,6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642,6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12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3倍(年利率11.5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截至2025年11月11日暂计为1,790,078.43元)。

2、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诉讼请求本息合计5,432,678.43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数量为29件,涉及本金金额为93,819,484.54元(包含本次诉讼案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近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除本次诉讼外,其他新增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表如下:

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五、已披露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六、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