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6-007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348号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储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XiaohuaQu(瞿晓铧)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确认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加拿大CSIQ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蒋雨达律师、陈瑀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