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6年2月13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2月27日下午13时在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6人,通讯出席3人(董事章孝棠先生、董事王锡昌先生、董事王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7,60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3月18日下午13时30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18日 13时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8日
至2026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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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026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
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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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3月12日一2026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6年3月18日下午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叶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21-66523100转证券事务部
传真:021-6652321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 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436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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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
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用途变更情况: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本次拟变更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7,6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将由383,237,774股变更为375,637,77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3,237,774元变更为人民币375,637,774元。
● 本次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将由26.44%被动增加至26.98%。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将由10.11%被动增加至10.32%。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7号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7,60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一)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1)。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2年7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5日披露了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截至2023年5月30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回购最高价格为12.0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9.84元/股,回购均价10.3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回购规则》、《上市规则》、《7号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回购股份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3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3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上述期限即将届满,受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7,600,0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7,600,000股进行注销。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系结合实际情况审慎决策的结果,核心目的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提高股东投资回报,且不会对公司债务履约能力造成影响。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回购规则》、《上市规则》、《7号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将由383,237,774股变更为375,637,774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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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一)变更注册资本
本次拟变更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7,600,0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将由383,237,774股变更为375,637,77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3,237,774元变更为人民币375,637,77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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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本次变更股份用途并注销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公司法》、《回购规则》、《上市规则》、《7号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将由26.44%被动增加至26.98%。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将由10.11%被动增加至10.3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八、本次变更股份用途并注销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7,6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将由383,237,774股变更为375,637,77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3,237,774元变更为人民币375,637,774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其他
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