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淑丽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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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以截至2026年2月26日股本计算,下同。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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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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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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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平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启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淑丽女士的《权益变动告知函》。高淑丽女士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3.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8%。平启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淑丽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从8,785.77万股减少至8,701.94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从19.18%减少至18.9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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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平启科技持股比例为19.0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由于公司存在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使得公司股本增加,导致平启科技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8.99%,平启科技未进行减持。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启科技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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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含公司回购专户账户中的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董事会秘书曹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补充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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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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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明珠、翟依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