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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2026-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即将届满。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3月2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中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神力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2021年3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524,302股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经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3月2日。经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3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22日、2021年3月4日、2024年2月24日、2025年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其中,本员工持股计划于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两批股票锁定期均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2023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6年3月2日届满,根据《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3月2日。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择机出售公司股票,一旦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股票价值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具体金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做出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执行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解释19号;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