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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5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5人,董事赵雅超由于个人原因本次会议请假;

2、董事会秘书聂安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俞淞、马传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