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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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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2日以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1.控股股东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深圳广电集团”)和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情形;2.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融媒”),龙岗融媒系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4.04%股份,龙岗融媒副总经理陈宇翔先生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于2025年9月29日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3.超清数创(深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清数创”),超清数创董事长林杨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关联董事张育民、赵为纲、林杨、笪峰对此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2026-006号《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各关联方签订协议,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深圳广电文创中心23层公司2301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会议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007号《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048.89万元(含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202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市广视后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后勤”)、深圳市广视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餐饮”)、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产公司”)、深圳市广视文化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文运”)、深圳市广视优品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优品荟”)、深圳广信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传媒”)、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城视”)、深圳市环球财经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球财经”)、深圳市设计之都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之都”)、深圳广电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数科”)、深圳花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朵文化”)、深圳广电谷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得传媒”)、深圳市深广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广洲明”)、深圳悦焕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焕新”)、深圳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视讯”)、深圳市深视体育健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视体育”)、超清数创(深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清数创”)和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融媒”)等,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048.89万元(含税),其中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7,564.27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施工及维保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1,379.51万元,向关联人出租物业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42万元;预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及劳务交易金额为不超过2,868.63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工程施工及维保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46.50万元,合作经营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383.50万元,关联人提供的其它租赁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161.28万元,预计承租关联人物业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603.20万元。2025年度以上全部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9,339.80万元(税后)。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联董事张育民、赵为纲、林杨、笪峰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在股东会上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广电集团和龙岗融媒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2026年预计金额为含税金额,截至目前已发生金额和2025年发生金额为扣税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预计金额为含税金额,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扣税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一:深圳广电集团

深圳广电集团成立于2004年6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由原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深圳有线电视台、深圳电影制片厂等单位合并组建而成,深圳广电集团现有10个电视频道和4套广播频率,业务范围涵盖影视内容、新媒体、广告、有线网络、文化产业园区、文化金融、会展等多个领域。深圳广电集团主要经营范围为:广播电影电视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播放、销售、研究、对外交流(设备技术)开发、引进(经营/宣传)广告、管理研究、(广播/电视)节目发射、有线传输网络建设数字电视规划发展文会展业。

深圳广电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尚博英,开办资金为326,733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怡景路深圳电视台大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广电集团(合并)总资产1,107,945.54万元,净资产437,963.1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883.78万元,实现净利润47,312.9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深圳广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目前,深圳广电集团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深圳广电集团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702.25万元。

2.关联人二:广视后勤

广视后勤法定代表人为林喜文,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社区红树林生态公园深圳广播电台新楼101,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为会务策划;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业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应链管理;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提供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办);水产品养殖(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蔬菜种植(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为机动车停放服务;海味、南北干货、冻品、调味料、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茶叶、酒水饮料的销售;普通货运。 (具体按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视后勤总资产为4,019.09万元,净资产为2,884.6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6,810.34万元,净利润为24.0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视后勤是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广视后勤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1.10万元。

3.关联人三:广视餐饮

广视餐饮法定代表人为吴征,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新洲基地1号楼,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经营电子商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从事文化交流;文化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初级农产品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销售;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批发、销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个人商务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普宣传服务;平面设计;电影摄制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娱乐性展览;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食品生产与销售;食品加工及包装;普通货运。舞台工程施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视餐饮总资产为1,569.93万元,净资产为840.2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136.27万元,净利润为-0.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视餐饮是广视后勤的全资子公司,属深圳广电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广视餐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2.65万元。

4.关联人四:文产公司

文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龙云,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业产业园2栋1401,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文化产业开发;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租赁;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从事广告业务;会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的设计、销售;文化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信息系统设计、运行维护;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清洁服务;除“四害”消毒杀虫服务;机电工程施工;日用百货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电设备、机电设备上门维修;机电工程上门安装;服装清洗服务,为公寓提供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餐饮服务;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养老服务;电梯上门维修;游泳馆的经营;美容美发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文产公司总资产为15,187.51万元,净资产为5,614.2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6,150.92万元,净利润为251.4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文产公司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文产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616.30万元。

5.关联人五:华夏城视

华夏城视法定代表人为叶晓滨,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1号广电大厦24楼,注册资本为29,814.58万元,经营范围为: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平面设计、经营广告业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商品(设备)销售。运营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节目制作、技术服务、版权销售、设备租赁、增值电信业务;预包装食品销售。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夏城视总资产为18,084.35万元,净资产为17,778.1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94.17万元,净利润为557.7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夏城视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华夏城视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6.关联人六:广信传媒

广信传媒的法定代表人为韩健平,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丽水路1128门牌号深圳广电集团卫星地球站3层,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为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影视设备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电子商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初级农产品、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玩具、化妆品、首饰、工艺品的批发和零售;经营电子商务;汽车、汽车配件、汽车养护品的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信传媒总资产为13,494.82万元,净资产为11,530.2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517.61万元,净利润为194.0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信传媒是华夏城视的全资子公司,属深圳广电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广信传媒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2.50万元。

7.关联人七:广视文运

广视文运法定代表人为林喜文,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镇)彩虹社区彩田北路 6001 号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 12 层,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为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养老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城乡市容管理;日用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餐饮管理;礼仪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托育服务;停车场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游乐园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体育保障组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视文运总资产为3,165.61万元,净资产为1,307.0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028.03万元,净利润为307.0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视文运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广视文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30.47万元。

8.关联人八:环球财经

环球财经法定代表人为苏杰,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电视中心12楼,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文化活动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环球财经总资产为7,256.42万元,净资产为5,962.8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763.60万元,净利润为-829.2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环球财经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环球财经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

9.关联人九:设计之都

设计之都法定代表人为王溯 ,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4C2,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版权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艺创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礼仪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艺术品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餐饮服务;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设计之都总资产为1,736.97万元,净资产为1,361.80 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995.96万元,净利润为135.1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设计之都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设计之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87万元。

10.关联人十:广电数科

广电数科法定代表人为刘方勇 ,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1号广电大厦13层,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缴资本为450万元,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专业设计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文艺创作;体育赛事策划;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酒类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电数科总资产为3,354.26万元,净资产为1,108.0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292.49万元,净利润为70.6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电数科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广电数科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3.37万元。

11.关联人十一:花朵文化

花朵文化法定代表人为张丹,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一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十七楼,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为文化活动策划;品牌设计与策划;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凭粤字第983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经营方式为制作、复制、发行,有效期至2014年6月16日);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金银制品销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招生辅助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玩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出版物零售;旅游业务;艺术考级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花朵文化总资产为817.03万元,净资产为-438.01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719.88万元,净利润为-284.7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花朵文化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花朵文化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6.67万元。

12.关联人十二:谷得传媒

谷得传媒法定代表人为张臻,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4A5,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平面设计;虚拟现实内容制作;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咨询策划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图文设计制作;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广告发布;数字技术服务;数字广告制作;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互联网直播服务;电竞赛事策划;互联网平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旅游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网络文化经营;演出经纪;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谷得传媒总资产为3,723.31万元,净资产为1,952.6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601.31万元,净利润为478.6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谷得传媒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谷得传媒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13.关联人十三:深广洲明

深广洲明法定代表人为袁道仁,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航天大厦A座12楼1206,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户外媒体广告经营;户外LED大屏、户外立柱、墙体大牌广告经营;品牌策划推广、文化产业推广;LED工程。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品牌管理;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照明器具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程管理服务;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影视拍摄制作。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广洲明总资产为5,526.58万元,净资产为4,123.86 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849.06万元,净利润为-381.4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深广洲明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深广洲明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2.00万元。

14.关联人十四:悦焕新

悦焕新法定代表人为郑錞,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811H2,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为从事广告业务;文化旅游产业活动策划;文化用品、旅游产品、电子用品、化妆品的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展览展示策划;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再生资源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充电桩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旧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农业机械销售;防腐材料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为影视听内容制作和发行;艺人经纪;演艺演出、晚会、大型活动策划、制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酒类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悦焕新总资产为580.53万元,净资产为192.6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64.01 万元,净利润为-179.6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悦焕新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悦焕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4.50万元。

15.关联人十五:广视优品荟

广视优品荟法定代表人为吴征,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东门社区立新路1号鸿基工艺城S126,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品牌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版权代理;园区管理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物业服务评估;工程管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文艺创作;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专业设计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科普宣传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视优品荟总资产为766.34万元,净资产为300.0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832.47万元,净利润为-0.1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视优品荟为深圳广电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广视优品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

16.关联人十六:移动视讯

移动视讯法定代表人为马毓,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彩虹社区彩田北路6001号深圳市有线电视枢纽大厦18层1802,注册资本为4,666万元,经营范围为:广播电影电视无线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移动电视讯号传输与相关技术安装工程及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视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媒体策划,电视设备与技术开发、购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移动视讯总资产为579.31万元,净资产为-2,746.0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775.27万元,净利润为-337.6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移动视讯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移动视讯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89万元。

17.关联人十七:深视体育

深视体育法定代表人为陈海燕,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深圳广播电影电视大厦17楼,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广告业务;各类体育活动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举办;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视体育总资产为3,739.30万元,净资产为2,213.2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488.63万元,净利润为-361.2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深视体育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深视体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4.50万元。

18.关联人十八:超清数创

超清数创法定代表人为李志光,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500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341,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虚拟现实设备制造;采购代理服务;家具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清数创总资产为807.08万元,净资产为726.8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84.46万元,净利润为-176.9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超清数创董事长林杨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超清数创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19.关联人十九:龙岗融媒

龙岗融媒法定代表人为罗方史,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恒明湾创汇中心5栋A座1701,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各类媒体平台运营及管理;教育产业项目运营及管理;文体活动项目组织策划;文化创意项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户外媒体平台运营、摄影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文化传媒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或物业上从事融媒相关产业经营、创新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等。文化创意产品、工业产品、工艺礼品的设计、经营与销售;日用百货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售后服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会议展览、广告类:企业形象策划;策划、组织各类活动;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经营电子贸易;国内贸易;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与安装、饰物装饰设计、展台设计搭建;文化、体育用品类: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报纸专题专刊、电影电视视频、专题片和宣传片的制作生产;报刊印刷及发行;影视制作和发行;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演出经纪、文艺表演;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副产品的销售、批发、零售;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生产与销售;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龙岗融媒总资产98,262.36万元,净资产 90,555.4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2,452.57万元,净利润-1,859.9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龙岗融媒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4.04%股份,龙岗融媒副总经理陈宇翔先生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于2025年9月29日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预计2026年公司与龙岗融媒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1.82万元。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方均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运作规范,在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相关关联方具有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1.2026年拟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1)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威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2026年度深广电集团自办频道传输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2026年度自办节目频道的节目传输费价格为人民币182万元/频道,2026年度公司传输深圳广电集团自办电视节目频道为6套,节目传输费为人民币1,092万元;深圳广电集团于每季度中期平均预付节目传输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双方应就上一年度的传输费进行结算,深圳广电集团按照公司实际传输的节目频道套数和约定的单价支付传输费。若节目播出时长不足一年,则以月为单位进行计算,每月传输费为约定单价/12,节目播出达到15天及以上的按一个月计,播出不足15天的按0.5个月计。协议有效期限拟为1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续约事宜。

(2)公司拟与广视餐饮签订《餐饮服务委托管理合同书》,合同拟约定:广视餐饮为公司管理食堂的餐饮加工、餐饮出品和餐饮服务等服务,公司用餐人数上限为550人,公司负责提供职工食堂场所,并负责食堂的装修,以及食堂设备、餐具、消防设施等具备开展餐饮服务的全部设施配置,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供广视餐饮工作人员使用;公司负责食堂的会计核算,监督食堂成本费用开支,公司有权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广视餐饮负责食堂各项开支的审核、审批工作和贵重物品申购计划报批,负责食堂的管理,按本合同约定向公司员工提供供餐服务,接受公司对成本费用开支的监督。每月月初由广视餐饮向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及人工服务费明细清单结算当月费用,一年共计2,964,824元。此外,公司每年向广视餐饮支付15万元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于广视餐饮派驻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费和管理费,管理服务费年末支付,具体支付额度视食堂年度成本控制结果而定,若年度食堂收支满足合同约定条款的,则全额支付管理服务费,否则将从年度管理费中核减食堂亏损部分及处罚扣款后,按余额支付年度管理服务费。本合同有效期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12万元。

(3)公司拟与广视文运签订《广电集团文创中心天威楼层物业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①就公司使用的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广电集团文创中心2、3、4、8、22、23层房产,委托广视文运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突发事件秩序、疫情事件秩序等),总计费面积为9,038.11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0元/平方米/月(该费用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内的中央空调使用费),物业维修专项基金为0.25元/平方米/月。如大厦出现空置情况,空置单元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3元/平方米/月。公司每月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73,402.83元,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应为:3,280,833.96元。水费单价为5.093元/立方米,电费单价为1.25元/度。②公司可自行支配使用的产权车位共计37个,收费标准(含税)为250元/月/车位,公司每月应向广视文运支付停车费用9,250元。③广视文运安排2名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基础费用标准为8,600元/月/人,2人共计17,200元/月,由公司提供住宿。如因公司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安保延时服务,公司按照23.7元/小时/人标准支付相应的安保延时服务费用,公司需指派专人负责与广视文运对接安保延时服务申请与费用结算工作。除前述基础费用和延时服务费用,公司无需就广视文运提供的安保服务支付其他任何费用;④中央空调加时服务收费标准按照350元/小时计算,空调提供使用范围包括文创中心2、3、4、8、22、23层共6层。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与广视文运对接加时空调申请及费用结算工作,预计年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超出部分,双方再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公司根据空调申请实际使用时长按月支付给广视文运,结算方式与物业管理费相同;⑤增加保洁服务费用标准为7,600元/月/人。本协议有效期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30万元。(下转1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