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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
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6-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甬能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

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热力”)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按照1,606.25万元为底价转让其持有的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峰能源”)15%股权,该股权转让事项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北仑热力不再持有灵峰能源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股权转让背景

宁波能源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仑热力通过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按1,606.25万元为挂牌底价转让灵峰能源1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7)。

二、本次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经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奥能源”)参与公开竞买并被确认为灵峰能源15%股权的受让方,灵峰能源15%股权最终转让价格为1,606.25万元。截至2026年1月28日,股权转让交易已完成并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2026年3月2日灵峰能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CHJLJ5W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国际商贸区一号办公楼1632室

5、法定代表人:徐军

6、注册资本:15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8-07-02

8、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电力技术、计算机技术、环保技术的开发、应用、服务;石化、火电、风能发电及其它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承包、施工检修和受托管理;新能源设备批发、零售;煤炭批发(无储存);脱硫石膏、粉煤灰的清理;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仑热力不再持有灵峰能源股权。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充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甬能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2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热电”)、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生物质”)、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热电”)、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热电”)、宁波能源集团生物质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能发展”)提供合计19,25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对光耀热电原担保合同已到期,此次为续签合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对明州热电、明州生物质原合同均将到期,此次亦为续签合同。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明州热电的担保余额为7,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8%;公司对明州生物质的担保余额为3,48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8%;公司对光耀热电的担保余额为9,986.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3%;公司对科丰热电的担保余额为7,198.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6%;公司对生物质能发展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上述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关于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5-014)、《宁波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2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二)被担保人二

(三)被担保人三

(四)被担保人四

(五)被担保人五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明州热电、明州生物质、科丰热电、生物质能发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耀热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需要,担保按股权比例提供,被担保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2,051.9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9,211.9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8,840万元(均为反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1.76%、128.85%和25.08%。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