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的公告

2026-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①上述所称申购含定投。

②本基金2015年2月17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交易简称为“全球油气能源LOF”,场内交易代码为“163208”。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3月4日起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投)上限进行调整,即投资者通过所有销售渠道提交的本基金申购(含定投)业务申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应等于或低于500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高于500元的,本基金管理人可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期间,其他业务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途话费),或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全球油气能源LOF;交易代码:163208;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近期,本基金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临时停牌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场内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请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溢价风险,二级市场的溢价购买会让投资者除了承担传统的市场风险外,还将承担额外的溢价成本。

2、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系统及各销售机构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有效申请日(T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在T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投资者欲投资于本基金,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特有风险:(1)投资标的风险: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内优质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类基金(包括ETF)以及公司股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国内国际经济波动相关性较强,因此能源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是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之一。另外,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类商品价格走势是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的另一主要风险因素。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指数化投资工具(包括ETF)以及主动管理基金和上市公司股票,因此,本基金将面临被动型和主动型投资工具的特有风险。(2)主动管理风险:在本基金精选基金以及个股的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基金或个股的业绩表现并不一定持续的优于其他的基金或者股票。(3)上市交易及外汇额度限制引致的特殊风险:当本基金因外汇额度原因暂停申购,由此可能导致二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本基金可能因为外汇额度、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二级市场折溢价率发生较大变动。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