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代销机构为旗下部分
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6年3月5日起增加国联民生为银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高股息ETF,基金代码:159302)、银华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恒指港股通ETF银华,基金代码:159318)、银华中证8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800增强ETF银华,基金代码:159517)、银华创业板中盘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业板200ETF银华,基金代码:159575)、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消费ETF银华,基金代码:159735)、银华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双创50ETF,基金代码:159782)、银华中证虚拟现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VRETF,基金代码:159786)、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新经济ETF银华,基金代码:159822)、银华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农业ETF银华,基金代码:159827)、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券商ETF,基金代码:159842)、银华中证影视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影视ETF,基金代码:159855)、银华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食品饮料ETF银华,基金代码:159862)、银华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有色ETF银华,基金代码:159871)、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央企ETF银华,基金代码:159959)、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MSCI中国,扩位证券简称:MSCI中国ETF银华,基金代码:512380)、银华恒生港股通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30,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科技ETF银华,基金代码:513160)、银华中证现代物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物流快递,扩位证券简称:物流ETF银华,基金代码:516530)、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沪港深,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500ETF,基金代码:517000)、银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低碳ETF,扩位证券简称:碳中和ETF银华,基金代码:562300)、银华沪深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300成长,扩位证券简称:沪深300成长ETF银华,基金代码:562310)、银华沪深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300价值A,扩位证券简称:沪深300价值ETF银华,基金代码:562320)、银华中证5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500价值,扩位证券简称:中证500价值ETF银华,基金代码:562330)、银华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电力,扩位证券简称:电力ETF银华,基金代码:562350)、银华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机器人YH,扩位证券简称:机器人ETF银华,基金代码:562360)、银华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引领,扩位证券简称:央企科技ETF银华,基金代码:562380)、银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药,扩位证券简称:中药ETF银华,基金代码:562390)、银华中证油气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油气资源,扩位证券简称:油气ETF银华,基金代码:563150)、银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创100,扩位证券简称:科创100ETF,基金代码:58819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增加民生证券为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央企ETF银华,基金代码:159959)、银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红利指,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红利低波ETF银华,基金代码:52061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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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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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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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
关于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有关约定,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3月4日,并于2026年3月5日起进入清算期。现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深100ETF银华
基金代码:159969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6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6年1月27日起至2026年3月2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6年3月3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6年3月3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就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备案手续。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3月4日发布了《关于银华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三、基金合同终止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履行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程序。本基金已于2026年3月3日开市起停牌,不再复牌直至终止上市。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3月4日。本基金将于2026年3月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自进入清算程序之日起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