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变更扩位证券简称的公告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将自2026年3月6日起变更扩位证券简称,涉及基金及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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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本次更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据此更新上述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
以上基金扩位证券简称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扩位简称:法国CAC40ETF,交易代码:51308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2026年3月4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扩位简称:法国CAC40ETF,交易代码:51308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2026年3月5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三月五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
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石油基金 LOF,交易代码:160416,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偏离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3月5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6年3月5日10:30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若本基金2026年3月5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以最新公告为准。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自 2026 年2 月 13 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三月五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
及临时停牌公告
近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石油基金 LOF,交易代码:160416,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偏离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本基金 2026年3月4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将于2026年3月 4日_______起停牌至当日收盘。后续本基金将根据溢价率情况采取增加停牌次数、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以最新公告为准。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自 2026 年2 月 13 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变更场内简称的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将自2026年3月6日起变更场内简称,涉及基金及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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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本次更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据此更新上述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
以上基金场内简称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