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4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朗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4日
至2026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在2026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奕飞、诸南虎、夏雪玲、张俊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免密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3月19日-20日(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沈琦、冯晨钊
邮编:315000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电子邮箱:nbtp@nbtp.com.cn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6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了有效期为2年,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该注册即将到期,为持续提升公司资本市场信誉,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由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提供无偿担保,每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二)发行规模:每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三)债券期限:每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四)发行利率:由主承销商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具体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承销: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六)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券、金融机构存量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七)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八)发行日期: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九)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由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提供无偿担保。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发行,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开展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注册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及品种、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发行条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参与此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中介机构;
(三)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申请上市、挂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上市、挂牌相关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各种公告等,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机构的意见(如有)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五)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上市、挂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拟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盘活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能源”)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拟采用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模式,以“一次申报、分期发行”(储架申报)的形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项目”或“本次专项计划”)。
●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的为准。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为盘活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通租赁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资产证券化业务。本次项目储架申报总规模预计不超过10亿元,总期数预计不超过2期,单期专项计划预计不超过5年,将结合入池资产情况以及现金流预测结果,根据需要动态调整。
二、发行方案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主要要素如下,具体根据实际设立情况为准:
(一)原始权益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基础资产:金通租赁持有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三)产品规模:储架申报总规模预计不超过10亿元,总期数预计不超过2期。最终实际申报规模及各期实际发行规模,将结合入池资产情况,根据现金流预测结果动态调整。
(四)发行期限:单期专项计划预计不超过5年,将结合入池资产情况以及现金流预测结果,根据需要动态调整。
(五)产品分层:产品将分成优先级和次级,次级规模占比预计约为总规模5%,由原始权益人及其指定关联方持有。
(六)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期市场情况决定。
(七)增信安排:宁波能源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税费及优先级本息提供差额支付承诺,金通租赁其他股东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开控股”)、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筒称“开发区热电”)按照各自持有的金通租赁的股权比例(40%、10%)对该资产专项计划提供保证反担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以持有的4%金通租赁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作为担保人,对差额支付承诺进行担保。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项目所募集资金用途不受限制,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负债、项目投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九)拟挂牌上市地点:专项计划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十)还本付息安排:优先级每季度付息,过手摊还本金(本金没有固定的兑付计划,根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回流的实际情况,在兑付日将收到的现金流全部进行分配)。
三、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
(二)决定聘请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等相关事宜,并签署本次专项计划相关服务协议;
(三)决定聘请本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签署本次专项计划相关合作协议;
(四)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挂牌转让事宜;
(五)决定金通租赁作为本次专项计划项下原始权益人,将持有的基础资产项下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若有)转让予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在不超过10亿元(可根据现金流预测结果动态调整)的规模和不超过5年(可根据需要动态调整)的期限内开展专项计划;
(六)如监管部门对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金通租赁将融资租赁债权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融资结构,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五、专项计划的审批程序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的为准。
六、风险提示
资产证券化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专项计划中优先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增信措施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本专项计划的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甬能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每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开展有关的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6-008)。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储架申报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期数预计不超过2期,单期期限预计不超过5年,宁波能源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税费及优先级本息履行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有关的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2026-009)。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的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10)。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马奕飞、诸南虎、楼松松、汪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11)。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融资效率、节约融资成本,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为公司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的融资业务提供无偿担保,担保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该期限仅指担保合同签订截至日)。公司拟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反担保期限不超过开投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本次反担保为关联担保。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奕飞、诸南虎、楼松松、汪沁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开投集团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开投集团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反担保风险较小。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开投集团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反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开投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公司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第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