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伟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淮安伟时无需向公司支付利息。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5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81,26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88.61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费用6,949,972.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50,01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6年2月6日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5Z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00万元向淮安伟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借款不计利息,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
本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淮安伟时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提供借款对象淮安伟时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无息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淮安伟时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淮安伟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有效监管,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提供借款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提供借款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时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22,931,476.5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5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81,26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88.61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费用6,949,972.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50,01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6年2月6日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5Z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2,237,154.59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949,972.38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94,321.95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694,321.95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2,931,476.54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及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伟时电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权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低风险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5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募集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5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81,26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88.61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费用6,949,972.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50,01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6年2月6日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5Z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项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合同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有关的现金管理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将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现金管理将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监察,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未来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伟时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沈丹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丹阳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7152590
传真:0512-57157207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电子邮箱:ir@ksways.com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附件:沈丹阳先生简历
沈丹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历任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杭州心有灵犀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2026年3月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9,981,261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2,833,460元增加至242,814,721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12,833,460股变更为242,814,721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有权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现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续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2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山口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报告出具日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22,931,476.54元。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淮安伟时无需向公司支付利息。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风险可控兼顾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8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9,981,261股新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12,833,460.00元增加至242,814,721.00元人民币,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沈丹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2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5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81,26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88.61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费用6,949,972.3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50,01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6年2月6日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5Z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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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3月5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保荐人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伟时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人同意伟时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