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06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成苏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融资计划,即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合计办理不超过人民币52.15亿元的债务融资额度,在债务融资额度项下提取贷款不超过人民币39.11亿元,方式包括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中短期流贷、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以及发行中期票据等,用途包括集团总部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支出、并购支出以及存量贷款置换等方面;同意为集团下属子公司通州公司、宜春公司、广元公司、博白公司、密云公司、海宁扩建公司、靖西公司、武汉公司以及石首公司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75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相应持股比例,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东莞长安镇红花坑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重新备案的议案》。同意根据调整后的投资建设方案对东莞长安镇红花坑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重新备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同意袁颖欣女士辞任联席公司秘书以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授权代表职务,聘任冉丽桥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之授权代表,并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07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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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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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的满足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或“绿色动力”)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2026年度公司拟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75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的综合授信或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以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为准,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为办理综合授信及固定资产贷款,同意为集团下属通州公司、宜春公司、广元公司、博白公司、密云公司、海宁扩建公司、靖西公司、武汉公司以及石首公司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75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宜春公司(集团间接持股60%)、海宁扩建公司(集团直接持股60%)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相应持股比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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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担保方持股比例包含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经董事会批准,在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新设立或收购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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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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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为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被担保方均为绿色动力子公司,担保目的是增强子公司信用评级,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其中,被担保方石首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上述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资信良好,不存在偿债风险。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42亿元,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2.55%。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