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31 公司简称:安孚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5股。本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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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类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制造业”门类下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C384 电池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44 锌锰电池制造”。
(二)电池行业发展概况
电池可以分为化学电池和物理电池两大类。化学电池将化学反应产生的能量直接转变为电能,按照使用性质,可以分为一次电池和二次电池两种。一次电池又称“原电池”,电池中的活性物质消耗完后即失去效用,常见有碱性锌锰电池、碳性锌锰电池、锂一次电池等。二次电池又称“蓄电池”,电量耗尽后可以通过充电反复使用,常见有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等。
物理电池是一种利用物理方法,直接将光能、热能等转化为电能的装置,常见有太阳能电池、温差电池等。
具体分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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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图中虚线红框部分为南孚电池目前主要销售产品所覆盖领域。
随着科学技术日益发展,便携式电子产品、电动工具等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社会生活中,电池作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在通信、交通、工业、医疗、家用电器以及航天与军事等装备装置中起到重要作用。无论在我国,还是全球,电池行业的技术和产业发展始终处于快速和持续发展势头。
1、我国电池行业发展概况
“十二五”以来,我国电池产业规模发展迅猛,建立了较完整的电池产业链,多数电池产品产量已位居世界同类产业前列,其中一次电池产业规模保持在世界首位。当前,我国电池行业整体呈良好运行态势。
2、全球电池行业发展概况
长期以来,全球电池市场与技术方兴未艾,一直处于持续发展态势。根据Fortune Business Insight数据,全球电池市场将继续稳定增长,2025年全球电池市场规模达到1,811.2亿美元,2026年-2034年期间复合增长率预计约为10.06%,2034年市场将达到4,318.2亿美元。得益于中国和印度等国家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消费者支出增加,亚太地区将成为世界第一大电池市场,主要需求来自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等国家。根据QYResearch的《2026年全球锌锰(碱性+碳性)一次电池行业总体规模、主要企业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及排名》,2025年全球锌锰(碱性+碳性)一次电池市场规模达到818亿元,预计2032年将达到1,080.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1%,全球锌锰(碱性+碳性)一次电池市场增长潜力较大。
从我国电池出口市场来看,2016年以来,我国电池出口规模稳健增长。各种电池品种出口额由2016年的120.73亿美元上升至2024年的669.7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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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3、我国电池行业的发展前景
当前,我国电池行业具备有利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下游应用场景日渐丰富、产品性能不断优化等各方面有利因素,推动我国电池行业保持持续、快速增长。
(三)锌锰电池行业概况
1、锌锰电池介绍
锌锰电池,全称为锌-二氧化锰电池,是以锌为负极,以二氧化锰为正极,通过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电池。锌锰电池主要包括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两大类。碳性电池又称碳性锌锰电池、普通锌锰电池、碳锌电池,电解质通常为氯化锌和氯化铵。碱性电池又称碱性锌锰电池、碱锰电池,电解质为氢氧化钾。
作为发展历史最悠久、使用范围最广泛的一次电池产品,锌锰电池制造技术成熟,已经发展为国际标准化产品,尺寸、形状、规格等都具有国内外通用标准,具有性价比高、安全性能好、稳定性强、使用方便等优点。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当前市场上的大部分锌锰电池已经实现了无汞、无铅、无镉化,对环境友好,可随生活垃圾一起丢弃。
2、锌锰电池凭借自身特性,目前仍是使用最为广泛的电池之一
经过多年发展,锌锰电池已经发展为国际标准化产品,尺寸、形状、规格等都具有国内外通用标准,广泛应用于遥控器、钟表、收音机等传统家用电器领域,智能门锁、智能体脂称等智能家居领域,遥控车、无线电遥控飞机等电动玩具领域,以及血压仪、红外体温计等家用医疗设备领域。
与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二次电池相比,锌锰电池具有如下优点:
(1)无需额外配备充电器,即插即用,相比于二次电池放电时间更长,使用更为便捷。
(2)不易发生漏液、爆炸等安全事故,无需专门配备保护板,安全性能更高,制造成本更低。
(3)生产成本远低于二次电池,价格更低,对于小型低功率用电器具而言更为经济实惠,具有更高的性价比。
(4)锌锰电池的自放电率更小,常温下可以储存10年左右。
(5)放电曲线平稳,具有更强的稳定性,没有记忆效应,不用担心过放,对用电环境的适应性较强,不易损坏。
因此,锌锰电池具有技术成熟、原材料储备丰沛、储存时间长、自放电率低、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性价比高、应用范围广泛等优点;锌锰电池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成熟的标准体系。
基于锌锰电池的前述优点,当小电流用电器具对电池的使用便捷性、安全性、性价比、长时间易储存、稳定性等具有较高要求时,锌锰电池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广泛适用于传统家用电器、智能家居、电动玩具以及家用医疗设备等领域,其广泛的下游市场保证了锌锰电池具有稳定的市场需求。
3、随着锌锰电池碱性化率逐步提高,碱性电池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锌锰电池主要包括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两大类。碳性锌锰电池生产成本低,但容量小、内阻大、稳定性不高。碱性电池是在碳性锌锰电池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容量大、稳定性好、可放置时间长、小电流放电性能好,尤其适用于长期需要小电流放电的环境。
当前,锌锰电池正朝着碱性化方向发展,碱性化率逐步提高。碳性锌锰电池生产成本低,价格便宜,但与碱性锌锰电池相比,存在工作功率低、内阻高、单位质量电极活性物质容量低等缺点。同等型号下,碱性锌锰电池容量为碳性锌锰电池的5-7倍,且贮存期长、原材料利用率高、低温性能好,更适合于需要更长时间放电的场合。随着全社会节能环保观念日益深化,不少发达国家或地区均出台相关政策积极鼓励碱性锌锰电池的生产和使用,碱性锌锰电池替代碳性锌锰电池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据统计,2024年发达国家碱性电池占整个干电池的市场份额约为80%,而我国碱性电池的市场份额约为51.2%,且比例仍在持续提升。当前我国各部门出台了各种产业政策,碱性电池可免征4%的消费税,大大推动了我国碱性锌锰电池产业的发展。
4、我国锌锰电池行业发展状况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和持续创新,我国锌锰电池制造企业已跻身世界一流行列,中国不仅是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生产国,也是最大的出口国。国内领先的电池制造商通过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结合多年的生产经验和工艺创新,实现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显著提升,与国际知名品牌的差距逐渐缩小,部分企业的产品质量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25年,我国碱性锌锰电池出口保持良好态势,全年累计出口数量达164.25亿个,出口金额达97.63亿元。其中,圆柱型碱性锌锰电池作为主要出口品种,贡献出口数量138.36亿个,对应出口金额89.63亿元。
锌锰电池以其成熟的技术、稳定的性能、安全可靠性以及环保特性(不含铅、汞、镉等有害物质)获得了广泛应用,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随着行业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增长,预计我国锌锰电池行业将继续保持积极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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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四)锌锰电池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从锌锰电池产业链来看,上游是原材料,主要包括锰粉、锌粉、锌筒、碳棒、钢壳、铜针等;中游包括碱性锌锰电池及碳性锌锰电池生产制造;产业链下游是电动玩具、家用电器、智能家居、家用医疗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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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游主要原材料成本变动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解二氧化锰、锌粉、钢壳等。2025年,锌粉价格呈现先跌后涨的走势,全年价格重心较去年有所下移;而电解二氧化锰价格因需求疲软、产能过剩而呈现弱稳运行态势。在保证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为了尽可能减少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来降低成本和提升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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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F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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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FinD
2、电池下游用电器市场发展情况
电池作为消费品的特点是消费者并不直接使用电池,而是将其作为电器的重要配件来使用,间接消费电池。电池市场的需求和销售量受到下游用电器市场的影响,这些用电器包括家用电器市场、智能家居市场、玩具市场、家用医疗市场、可穿戴设备市场等。因此,分析电池下游用电器市场的趋势可以反映出电池产品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
(1)家用电器市场
作为家用电器的重要配件,电池在现代消费者日常生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不仅应用于遥控器、钟表、收音机、烟雾报警器、无线鼠标、电动牙刷和扫地机器人等传统家用电器,在智能门锁、智能汽车钥匙、蓝牙门禁卡、智能音箱、智能温湿度计和智能头盔等智能家居领域也得到广泛应用。随着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户均家用电器数量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我国户均小家电数量仅有9.5个,而美国户均小家电数量达31.5个,英国、澳大利亚、德国和法国户均小家电数量均超过了20个。随着未来我国户均家用电器数量的逐步提升,将带动以下几类用电器的需求提升:1、遥控器,特别是随着极端气候变多,防暑降温类电器包括空调、电扇遥控器等有所增加;2、随着老龄化、公共卫生事件等多种原因,消费者对健康管理的需求提升,和健康相关的电器如体脂秤、血压计、血氧仪、耳温/额温枪等有所上升;3、物联网驱动的生活方式升级,拉动物联终端如智能门锁,感应设备(智能窗帘、智能灯具等)遥控器增加。
家用电器作为现代家庭的生活必需品,行业规模巨大,随着全球经济的增长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传统家电市场规模稳定增长,智能家居市场蓬勃发展。2017年至2019年,中国家用电器总体市场稳步发展,销售规模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以来,在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内需收缩,全球经济衰退形势下外需下降,中国家电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全面提质增效,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格局。2024年,我国家电市场全渠道零售额达9,071亿元,同比增长6.4%,创历史新高,国内家电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为碱性电池提供了较大的应用场景。消费电池属于家电配套存量耗材替换市场,随着家电销量持续增长,家电存量基数不断增大,直接带动消费电池需求持续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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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奥维云网
(2)智能家居市场
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带动了家用电器的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智能家居依托物联网技术,将家用电器设备、软件系统以及云计算平台等相结合,是未来家电行业发展的主流方向。近年来,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呈现增长趋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智能家居产业前景预测与战略投资机会洞察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智能家居渗透率14.5%,市场规模约为8,767.4亿元,2025年预计市场规模将达到9,450亿元,市场空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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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3)电动玩具市场
电池是电动玩具的重要动力来源。相比较传统玩具而言,电动玩具趣味性、互动性更强,在声光效果以及益智教育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据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发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玩具零售规模为978.5亿元,同比增长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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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
(4)家用医疗设备市场
家用医疗设备主要是相对于专业医疗设备而言,具有操作简单、体积小巧、携带方便等特点,包括红外体温计、血压仪、血糖仪和电动按摩产品等。根据Straits Research的数据,全球家用医疗设备行业市场规模呈稳步增长趋势,市场规模从2021年的281亿美元增长到2024年485亿美元,预计2033年市场规模将达到848亿美元,2025-2033年年复合增长率为6.4%。未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人民保健意识日益增强以及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渗透与发展,预计家用医疗设备市场需求仍将稳步提升,行业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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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共研产业咨询
(5)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
随着数据传输、锂离子电池等创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智能可穿戴设备如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智能手环等逐渐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的消费习惯也在悄悄发生改变,智能可穿戴设备市场发展迅猛,需求不断扩大。根据IDC统计,2024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增长至5.38亿套,同比增长6.1%,预计到2029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将达到6.56亿套,2024-202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4.1%,市场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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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DC、Statista
综上,消费电池下游各市场整体呈增长趋势,反映出消费电池市场需求增加、前景广阔。
(五)竞争格局
目前,全球锌锰电池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品牌制造商、零售商和贴牌制造商。这些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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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行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行业。当前,在全球电池市场上,中国、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国家是主要生产国和品牌商。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在锌锰电池、锂离子电池等领域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生产基地,锌锰电池行业在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稳定的竞争格局,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在生产技术与能力等方面处于落后地位的中小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公司作为在国内消费电池市场的头部品牌制造商,凭借较强的品牌认可度、庞大的销售体系、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先进的智能制造能力、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稳定的供应商等关键资源,进一步显现出竞争优势,占据了绝大部分零售市场份额。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并深耕于家居电器的小电池领域,拥有较强的品牌认可度、庞大的销售体系、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先进的智能制造能力、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稳定的供应商等关键资源,主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稳定、安全、电力持久的电池产品,同时公司建立多品牌的电池品类矩阵,寻求各细分市场的机会。公司积极在碱性电池、1号燃气灶电池、纽扣电池、碳性电池、充电宝、适合各类高电压大电流强动力用电器的锂可充电池和小型锂离子电池等多品类中布局专业品牌,针对消费者不同的生活场景和不同品类的电池需求,规划各品牌市场定位,并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提供消费者多场景、一站式、最优化的电池产品方案,满足用户购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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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孚电池多年来坚持技术研发与品类拓展,为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奠定坚实基础。南孚电池拥有多项核心专利,并将大量研发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从而持续驱动电池产品创新和研发体系升级。在深耕碱性电池领域的同时,南孚电池积极推进消费电池市场的多元化布局,战略性拓展锂离子电池及充电宝业务。一方面,南孚电池注重新型碱性电池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不断推出放电性能及产品质量领先的碱性电池产品;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应用场景以及消费需求,面向消费者推出了多种类电池产品,包括专门针对燃气灶高温高湿环境研发的“丰蓝1号”燃气灶电池、适用于汽车钥匙、胎压检测和动态血糖监测仪等产品的锂锰纽扣电池以及符合3C认证的充电宝产品等。
公司将继续巩固强化南孚电池在零售电池领域的优势领先地位,同时将发挥南孚电池60余年来在小型化学电池领域的技术和工艺积累,积极投资开发新型化学电池,满足5G和IoT时代对新型化学电源的新需求。同时,南孚电池将充分发挥在消费品领域的品牌打造和渠道分销优势,为中国庞大的中产阶级打造消费升级产品,开创新品类,成为中国领先的多品牌消费品集团公司。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的货品主要包括电池生产所需原辅材料、部分外购商品以及其他包装材料等。
公司设立供应商管理部、计划与物控部负责电池生产所需原辅材料采购的相关事宜。供应商管理部主要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与发展、日常管理以及商务谈判等工作,计划与物控部负责相关材料的日常采购事宜。除原辅材料采购外,全资子公司南孚营销下设的采购中心和交付中心负责外购商品的采购事宜。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开发与发展流程制度。供应商管理部根据采购战略规划、产品开发规划等编制供应商年度开发计划,寻源并筛选新供应商,通过样品试验、现场评估等方式确定供应商资格和采购政策,并持续对供应商进行品质跟踪、业务技术交流以及评审,供应商通过评审后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计划与物控部负责原辅材料的日常采购事宜,基于采购战略规划,按照生产部门提供的物料需求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对采购申请单进行核对,经审批通过后下达采购订单并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仓管员收货并将需要检验的物资提交送检后,将检验合格物资办理入库。
公司通过和原材料供应商的长期战略合作降低了供应风险和成本,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供货的及时性。公司根据主要金属材料的市场走势,适当储备原材料,有效降低了材料价格上升造成的成本增长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适量备货”的生产模式,在实际生产中以“按销售预估生产”和“按订单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公司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
对于非定制产品,公司根据年度战略目标,结合销售市场信息,基于年度销售预测及规划,并在适当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制定生产计划,结合生产能力,满足市场要求。对于定制产品,主要采取订单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品牌销售和OEM代工销售两大模式。两类模式在国内和国外市场细分为如下10种类型。
(1)品牌销售,重点是推动以南孚系为主的品牌,面向消费者的销售。国内主要包括南孚、丰蓝、益圆和传应等品牌;国际市场是NANFU、Richplus、Nectium和TENAVOLTS等品牌。
(A)经销商分销模式
南孚营销端负责全国各区域经销商的维护和管理,与经销商签订年度经销商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销售区域,经销商以买断方式采购产品。经销商向南孚发出订单并预付货款后,南孚根据产品及渠道特点安排物流方式,一般通过快递或第三方物流发货,经销商验收无误后签收确认,参考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进行对外销售。
(B)平台分销模式
南孚与第三方的分销平台(如京东新通路)开展合作,将产品售卖给平台,平台再向其下游的用户供货,其用户主要为线下开店的中小商户。
(C)KA直供模式
南孚与大润发、沃尔玛、华润万家、永辉超市等知名大卖场、大型连锁超市直接进行合作,签订年度框架销售合同,KA客户以买断方式采购产品。
在KA模式下,KA客户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向南孚下达订单,南孚按照订单信息安排物流配送产品至客户指定地点,商品所有权权属在交付时转移给KA客户。经对账核算后,KA客户在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期限内付款。
(D)店铺直销模式
南孚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自营店铺,直接向买家销售产品,按照第三方电商平台的标准条款开设店铺和进行运营管理。主要销售平台为天猫、京东、抖音等。该模式下,买家下单支付货款后,南孚通过物流发货,买家确认收货或第三方平台系统自动默认确认收货后,款项直接转入南孚在其平台的账户。
(E)经销商店铺直销模式
由南孚授权经销商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店,直接面向买家销售产品。其和南孚的合作方式同线下经销商与南孚合作方式类似,南孚与线上经销商签订年度合同,授权其在指定的线上电商平台开店并销售南孚系产品,并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F)平台直供模式
南孚与主要电商平台如天猫超市、京东自营等客户展开直接合作,向其销售南孚系产品并直接与电商平台进行结算,不同平台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
(G)跨境电商模式
类似于国内的电商模式,南孚在主流跨境电商平台上开设自营店铺或授权经销商开店,面向海外买家销售公司品牌产品,主要合作平台包括亚马逊、TEMU、TikTok等。
(H)海外经销模式
类似国内的经销商分销模式,即南孚直接和海外经销商合作,将产品售卖给海外经销商,再通过经销商卖给当地终端门店或消费者。
(2)OEM代工销售,以南孚的生产和技术为支撑,国内主要以工业配套为主;国外主要为零售商和品牌商提供贴牌业务。
(A)国内OEM代工
国内OEM代工的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电子设备厂商,例如:华为、美的等,公司根据客户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工艺、外观、包装等个性化需求确定生产方案,代工生产其工业配套电池,以人民币结算。
(B)OEM出口
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以及国际知名零售商和品牌商等,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方案要求进行生产,并主要采用FOB、CIF等方式出口交付至指定地点,以外币结算。
4、研发模式
南孚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研发内容包括新产品研发、新生产设备研发和现有工艺在效率、质量方面的改善升级研发等。自主研发由南孚相关研发部门自主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合作研发主要为产学研合作,是指南孚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通过合作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市场的产业化。南孚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制度和流程,研发项目立项前结合南孚发展战略部署,经过前期调研提出研发要求,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立项,并进行严格的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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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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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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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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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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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孚能源31%的股权及要约收购亚锦科技5.00%的股份,并于2025年11月完成了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正通博源持有的安孚能源6.74%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安孚能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南孚电池的权益比例进一步提升至46.02%。
2025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7.75亿元,增长2.94%;净利润8.85亿元,增长9.5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6亿元,增长34.3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2.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7.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5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
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3月26日(星期四)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3月26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w0usA1UgF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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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3月26日(星期四)11:00-12: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3月26日(星期四)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林隆华
独立董事:王凯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顺英
财务总监:刘剑波
如遇特殊情况,上述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3月26日(星期四)11:00-12: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0usA1UgF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3月2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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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51-62631389
邮箱:ir@anfucor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之“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依据新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公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8、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发行方案启动之后仍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6-012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5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0,776,563.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7,824,7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38,975.1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69%。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为27.38%。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5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7,824,793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约为373,845,950股(四舍五入)。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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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38,975.16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为27.38%,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因为公司前期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为保障按时偿还融资借款本金及利息,从而保证公司现金流健康;另一方面,目前公司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为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夯实长期发展基础,需留存充足资金用于核心业务投入与产能优化、技术升级、研发创新与市场拓展等。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而制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回报,将在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利润分配机制,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发展计划、自身经营模式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6-016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4年01月0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5)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6)截止2025年末,中证天通拥有合伙人67名、注册会计师37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员有107名。
(7)中证天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763.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37.3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401.21万元。2024年度,中证天通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及热力及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8)历史沿革:中证天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2020年11月2日成为首批完成证券期货审计业务备案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5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00万元。中证天通计提了1,203.41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中证天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丁鹏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2006年6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1年,2014年开始为四方股份、钧达股份、新力金融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证券服务,2026年开始为安孚科技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任栓栓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2015年至今为丰原药业、长城军工、安孚科技等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022年开始为安孚科技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复核控制人
周炳焱先生,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6年开始为安孚科技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丁鹏、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栓栓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炳焱诚信记录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无。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无。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任栓栓先生1次、周炳焱先生1次,不影响目前执业。
最近三年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形:丁鹏先生1次、任栓栓先生1次,不影响目前执业。
3.独立性
拟续聘的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定价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查阅了中证天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文件,于2026年3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证天通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下转6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