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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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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3版)

2026-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青海国投2022-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青海发投的财务资料

青海发投2022-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包括《一致行动协议(国投)》《一致行动协议(发投)》;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聘请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金瑞矿业股票的自查报告;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财务会计报告;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说明;

8、黄河公司、国家电投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后续经营管理计划的声明与承诺。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小彦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兴财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生俊

年 月 日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小彦

2026年3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兴财

2026年3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生俊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