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2026-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4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9日、5月6日公司规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事务所出具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天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张旭先生为项目合伙人。由于天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陆德忠先生接替张旭作为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分别为陆德忠先生、张冬秀女士和金炜先生。

二、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陆德忠,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7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陆德忠先生最近三年因同一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自律处分一次,未受刑事处罚。除此以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陆德忠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